假房東真詐騙
一個女房客拿了房東給的租屋鑰匙去了租屋處要開門,沒想到裡面竟然已有人住,後來才發現裡頭住的是真正的屋主,而自己則遇上了假房東,被訛詐了租金,且據該屋主稱已經有很多被害人像她一樣被人騙了,這位女房客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利呢?
【阿宏律師說】
剛剛的小姐簽了租賃契約,覺得自己租到了不錯的房子,但是最後竟然發現自己被騙無法使用這個房屋,原來租房子不是只要簽租賃契約就好,還有其他的事情要注意哦!
因為有一些詐騙集團會利用租屋族不瞭解的法律常識來進行詐騙;先是透過某些管道取得房屋的鑰匙,然後吸引租屋族前來看房,但是租屋族如果只是看了房子之後覺得房子沒有問題,對房子的條件很滿意,就迅速地跟詐騙集團簽了約,甚至付了押金跟租金,但是之後卻找不到人了,也沒辦法使用房子,才會有上述的情節!
其實租屋族在找房子的時候最重要的是,必須要確認這個人是不是有權利把房子租給你,並不是這個人拿了鑰匙開門就代表有權利哦!例如像房子曾經有出租或出售過,仲介或前房客取得過鑰匙,或是房東曾經找人打鑰匙被人複製,或藏在家門口花盆下的鑰匙被發現而被複製過,所以擁有鑰匙並不代表他有所有權,在簽署租房子合約之前,我們希望可以看房東房屋的所有權狀來證明他是真正的屋主,或是從地政機關調閱地籍的謄本來確認這個想要和你簽約的人是不是屋主本人?如果今天發現不是屋主本人來簽約,一定要注意他是否有委託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才能證明他是有權簽約的人;如果你發現不是房主跟你簽約,而是他只是想把房子再分租出去,也就是所謂的二房東,這時候就要注意他與原來房東的租賃契約有沒有禁止轉租的規定,或是他們的租期是不是有快過期的情況,例如他只剩一個月的租期卻要租給你一年,這樣
可能就會產生其他不必要的糾紛囉!
所以租屋族一定要注意這個人是不是真正的房東,而且出租人的資料也一定要是真實的,這樣才不會有問題,總之,我們不但要注意房屋現場的狀況,只要小小的注意房屋的狀況,更要重視這個出租人是否在法律上有權利出租給你,如此,你才能安心的使用房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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