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警察胖子
一個流氓被抓進警局,他不爽被上銬,開始口不擇言地破口大罵,警察好言相勸,沒想到他竟得寸進尺開始對警察以言語人身攻擊,他不斷地辱罵警察「胖子、胖子、胖子」,警察無奈出言警告.而這個流氓這個行為是否又觸犯了法律呢?
【阿宏律師說】
剛剛的這位流氓,對正在幫他做筆錄的員警破口大罵真的是太沒有禮貌了,在公開的場合辱罵人,除了一般人所知道的可能會有公然侮辱罪的責任以外,像剛剛的情況還會不會有其他的問題呢?
像員警做筆錄也是在執行他的法定職務,這位流氓在警局或是派出所連續罵了警察好多次的「胖子」,使得無端被罵的員警聽到心裡可能覺得很難堪,其實這樣的行為雖然只是講幾句話、幾個字,但是卻會有很嚴重的刑事責任哦!如果今天只是在公開的場合罵人或是諷刺、侮辱人,使人覺得難堪,這個行為就會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但是原則上公然侮辱罪最重的法定刑最多可能也只能判處拘役或是罰金,但是如果是像剛才的流氓一樣,對著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當場對他有侮辱的言語,少少的幾個字就可能會有六個月的有期徒刑,比起公然侮辱可是嚴重很多的哦!
除此之外,剛才的流氓也干擾到員警要做筆錄的法定職務,吵鬧、拍打桌子的行為造成作筆錄的過程不是很順利,這樣子就可能還會有妨害公務罪的問題,而且妨害公務罪的刑事責任,最重可能還要吃上三年的牢飯的。
曾經有新聞說檢察官認為說一聲胖子不是罵人,但連續說「胖子、胖子…」就涉及侮辱,但是其實會不會構成侮辱,說幾次並不是關鍵,其實只說一句也有可能會構成侮辱,所以,如果不想惹禍上身,最好連一句都不要罵,管理好自己的情緒,這樣子才是最保險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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