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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10日播出【外籍勞工直接聘僱服務全新升級!107年開辦「線上申辦」「一案到底」,直聘e指辦到好.】
溫情一線牽世界大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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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10日播出【外籍勞工直接聘僱服務全新升級!107年開辦「線上申辦」「一案到底」,直聘e指辦到好.】

05月10日播出【外籍勞工直接聘僱服務全新升級!107年開辦「線上申辦」「一案到底」,直聘e指辦到好.】

*「政策一點通」單元

宣導重點:

外籍勞工直接聘僱服務全新升級!107年開辦「線上申辦」「一案到底」,直聘e

指辦到好!

107年起推動直接聘僱線上申辦,並統一由臺北直聘中心提供直接聘僱服務

外籍勞工來台工作應遵守的相關規定

政府對於外籍勞工人力仲介的服務與管理 

0510-佳音外勞劇場】

<辦公室裡聲音

小李:诶!老陳啊!今天中午吃什麼?來!借我看一下嘛!

老陳:幹嘛!幹嘛!小李!你又要偷吃我的便當啊!

小李:哎喲!什麼偷吃!借我看一下,你老婆給你帶什麼好料啦!

老陳:少來!每次看一看,我就少個豆干或是雞塊的!別來啊!

小李:哼!小氣鬼!不過,老陳啊!我們大家都在說,你啊真是娶了個好老婆,每天都變著花樣給你做便當,讓我們真的好羨慕啊!

老陳:別羨慕了啦!小李!你也老大不小了,早點結婚,你也會有人照顧你啊!

小李:別提了!你看我家那個什麼情況,有誰敢嫁給我啊?

老陳:事在人為,你好好盤算盤算,要娶老婆也不是不可能啊!

小李:唉!我弟弟弱智,雖然有去什麼輔導中心做什麼手工,但還是需要有人幫忙。我爸媽年紀大也都八十多了,最近我媽身體也不好經常生病臥床,你看,我白天又要上班,晚上還要張羅他們,累都累死了!雖然說,我家有些小小的祖產,但我還是不太敢交女朋友!

老陳:在我看來,這些問題還是都可以解決的啦!你弟弟在政府或民間機構的協助之下已經慢慢有能力賺一點錢了啊!而你的父母年紀超過八十歲,現在身體也不好,你可以考慮請個外勞協助他們啊!

小李:請外勞?會不會很麻煩啊?

老陳:不會啊!現在政府有推「外籍勞工直接聘僱服務」而且全新升級哦!從107年開始,政府開辦了「線上申辦」及「一案到底」的服務,你知道嗎?直聘e指就能辦到好哦!

小李:趕快跟我說說,這是什麼服務啊?

老陳:這是勞動部為提供多元聘僱外籍勞工的管道,從97年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協助雇主自行聘僱外籍勞工,有效節省外籍勞工來臺工作經濟負擔。而從107年起,為了提供更便捷直接聘僱服務,開辦直接聘僱線上申辦作業並採單一服務窗口,配有專人客製化進行案件追蹤及提醒服務,服務再升級,讓你直接聘僱更加便利哦!

小李:哦!我知道了,是不是用網路就可以申請的服務啊?

老陳:是啊!現在工商社會,大家都忙,這勞動部直聘中心開辦迄今已經服務15萬名雇主採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外籍勞工哦!而且我們也希望跟國際接軌,近年因應國際社會企業責任的趨勢,更持續透過與外籍勞工來源國雙邊合作管道,推動製造業專案選工服務,並設置「外籍勞工小幫手APP」及「外籍勞工在臺期間管理資訊平臺」,方便雇主自行聘僱及管理外籍勞工。而從107年起,政府更全新升級開辦了「直接聘僱線上申辦作業」,像製造業、海洋漁撈工、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工等業別的直聘雇主,除現行採行郵寄或親送方式申辦外籍勞工外,現在更新增網路送件方式,透過線上申辦系統申請外籍勞工初次招募、重新招募、入國引進及聘僱許可,連期滿續聘也可以哦!

小李:對啊!現在網路方便多了!

老陳:就是啊!

小李:那要如何辦理呢?

老陳:哦!這直聘雇主透過線上申辦系統就可以申請相關聘僱外籍勞工案件。來!我教你啊!只要先以工商憑證及自然人憑證申請帳號後,即可於線上申辦系統登打資料、傳輸應備文件及繳費,雇主無論何時何地,不用出門在家就可以輕輕鬆鬆完成外籍勞工直接聘僱作業。小李啊!你知道嗎?這可以大幅縮短親送或郵寄所需時間哦!另外啊!因應直接聘僱申辦作業網路化及快速化,直接聘僱中心也將同步提供新的服務型態,統一由臺北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作為服務窗口,採一站式諮詢送件方式推動「一案到底服務」,由專責人員包辦從聘僱前的案件申辦追蹤到聘僱後的管理事項提醒等全程客製化服務,讓直接聘僱申辦服務密接,相關訊息不漏接,大幅提升直接聘僱便利性。

小李:那太好了!有這麼人性、親切的服務,我就不怕忘東忘西了!

老陳:是啊!這直接聘僱使雇主新聘合適的外籍勞工及續聘優質外籍勞工,並有效節省雇主及外籍勞工仲介費用,如果有人不習慣上網,勞動部為了也有提供電話專人服務,可以打電話「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他們的電話是02-6613-0811,如果習慣上網也可到「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網站」下載應用就可以了!另外,107年開始,如有線上申辦操作問題,勞動部也提供免付費0800-035-688專人諮詢電話,或可至直接聘僱線上申辦系統網頁參考操作手冊、教學影音檔及Q&A,哎呀!反正有很多管道,大家都可以多加運用啦!

小李:好好好!我想先來了解這一塊,只要我父母有專人照顧,我就可以安心交女朋友了!

老陳:快快快!不要再來搶我的便當吃了!

小李:話說你老婆今天到底給你帶什麼,借我看一下啦!

老陳:你..哎喲!走開啦!不要搶我便當啦!(笑著說) 

*外籍勞工直接聘僱服務全新升級!107年開辦「線上申辦」「一案到底」,直聘e指辦到好!

  勞動部為提供多元聘僱外籍勞工管道,97年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協助雇主自行聘僱外籍勞工,有效節省外籍勞工來臺工作經濟負擔。107年起,為提供更便捷直接聘僱服務,開辦直接聘僱線上申辦作業並採單一服務窗口,配有專人客製化進行案件追蹤及提醒服務,服務再升級,直接聘僱更便利。

  勞動部表示,直聘中心開辦迄今已服務15萬名雇主採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外籍勞工,近年因應國際社會企業責任趨勢,更持續透過與外籍勞工來源國雙邊合作管道,推動製造業專案選工服務,並設置「外籍勞工小幫手APP」及「外籍勞工在臺期間管理資訊平臺」,方便雇主自行聘僱及管理外籍勞工。107年起,全新升級開辦「直接聘僱線上申辦作業」,製造業、海洋漁撈工、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工等業別的直聘雇主,除現行採郵寄或親送方式申辦外籍勞工外,新增網路送件方式,透過線上申辦系統申請外籍勞工初次招募、重新招募、入國引進及聘僱許可(含期滿續聘)

  勞動部說明,直聘雇主透過線上申辦系統申請相關聘僱外籍勞工案件,只要先以工商憑證及自然人憑證申請帳號後,即可於線上申辦系統登打資料、傳輸應備文件及繳費,雇主無論何時何地,免出門在家即可輕鬆完成外籍勞工直接聘僱作業,大幅縮短親送或郵寄所需時間。另外,因應直接聘僱申辦作業網路化及快速化,直接聘僱中心也將同步提供新的服務型態,統一由臺北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作為服務窗口,採一站式諮詢送件方式推動「一案到底服務」,由專責人員包辦從聘僱前的案件申辦追蹤到聘僱後的管理事項提醒等全程客製化服務,讓直接聘僱申辦服務密接,相關訊息不漏接,大幅提升直接聘僱便利性。

  直接聘僱使雇主新聘合適的外籍勞工及續聘優質外籍勞工,並有效節省雇主及外籍勞工仲介費用,勞動部持續推動並提升雇主申辦便利性,相關直接聘僱問題或查詢相關資訊,請逕洽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電話:02-6613-0811)或至「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網站(https://dhsc.wda.gov.tw)」下載應用;另外,107年起如有線上申辦操作問題,勞動部提供免付費0800-035-688專人諮詢電話,或可至直接聘僱線上申辦系統網頁(https://dhscfwapply.wda.gov.tw)參考操作手冊、教學影音檔及Q&A,歡迎多加運用。

為使雇主隨時掌握聘僱外籍勞工資訊,便利雇主自行管理外籍勞工,「外籍勞工小幫手」APP提供查詢聘僱外勞申辦流程、最新消息查詢、案件進度及聘僱後管理事項,歡迎使用手機掃瞄QRcode下載使用,或手機點選下方APP下載連結,為了協助雇主解決管理外籍勞工作業,勞動部建置「在台期間管理資訊平台」,使雇主更容易了解各項申請事項期程,了解外籍勞工入國後各階段相關管理事項,如申辦表單下載、管理事項查詢及文件辦理查詢等,想要了解外籍勞工入國後辦理事項,可查詢https://dhscfm.wda.gov.tw 

107年起推動直接聘僱線上申辦,並統一由臺北直聘中心提供直接聘僱服務

10711日起開辦直接聘僱申請案線上申辦作業,雇主得透過線上申辦系統辦理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另因應電子化作業臨櫃服務需求減少,將統一由臺北直聘中心單一窗口辦理直接聘僱服務,現行羅東、中壢、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外站之簡易服務窗口,因應線上服務推動將功能轉型停止服務,統一由臺北直聘中心受理,服務品質再升級。臺北直聘中心將持續提供雇主雙語諮詢、案件代轉寄、主動提醒應辦事項等服務,並新增一案到底專人追蹤進度及提醒服務,便利直接聘僱雇主申辦作業,雇主如有相關諮詢及申辦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臺北直聘中心(02-6613-0811)

問題1:如何透過直聘線上申辦服務?
勞動部建置「外籍勞工直接聘僱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https://dhscfwapply.wda.gov.tw/) 107年起,雇主可以透過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申請帳號後,即可於線上申辦系統登打資料、傳輸應備文件及繳費,就可以申請外籍勞工初次招募、重新招募、入國引進及聘僱許可(含期滿續聘)
如有操作問題,歡迎參考網站上操作手冊(https://dhsc.wda.gov.tw/QA/Question11)或是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直聘中心(02-6613-0811)或撥打系統操作諮詢專線:0800-035688,由專人為您服務。

問題2:如果不會電腦操作,能否以紙本的方式申辦直聘文件?
線上申辦係提供另一種直聘申辦管道,雇主得視需求採線上或是紙本方式送件,如採紙本方式送件,雇主得至直接聘僱官方網站(https://dhsc.wda.gov.tw/)查閱申辦流程及下載申請表格及範本,方便填寫並參考應用,或是於上班時間直接來電洽詢直聘中心由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協助提供相關申請表件及提醒注意事項,雇主免擔心如何申辦手續。

問題3:我原先都是到直聘的外站辦理文件,107年起我該如何辦理,後續在臺的提醒服務還會繼續嗎?
為提供雇主完整的服務,如果雇主尚未完成聘僱程序,臺北直聘中心會持續安排一案到底由專人協助雇主申辦案件,並可採線上或郵寄至臺北直聘中心方式寄送申請案件,如有相關填表問題,歡迎於送件前電洽臺北直聘中心專人詢問,有效加速辦理時程。雇主不用擔心直聘服務中斷,臺北直聘中心將採單一窗口方式持續提供全臺各地雇主諮詢、案件檢視及後續管理提醒服務,原外站服務功能,統一由臺北中心無縫服務,雇主聘僱外籍勞工相關服務提醒及案件追蹤作業,將由臺北直聘中心配置專人協助解決雇主申辦任何問題,定期也會有電話及簡訊主動提醒辦理在臺管理應辦事項。

為提供客製化服務,有效縮短申辦等候時間,提供更優質的專業服務,直聘中心自107222(星期四)起,開放上午時段預約臨櫃服務。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中午12:00。即日起,可撥打預約專線02-66130811#103分機,直聘中心將由專人為您安排預約時段服務。 

*最後貼心叮嚀

1.雇主應於菲律賓、泰國、越南、印尼籍之外籍勞工護照有效期限屆滿前,依各國駐台辦事處規定時間內辦理新護照換發,並於外僑居留證居留期限屆滿前辦理居留證展延。

2.雇主應特別注意,外籍勞工於居留期間內變更居留住址、服務處所或者轉換雇主,須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及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

3.雇主應特別注意,外籍勞工於聘僱期間內休假返鄉中途離境者,需辦理重入境許可證,請直接洽詢外籍勞工居留地之移民署各地服務站。

4.雇主應特別注意,應為所聘僱外籍勞工於聘僱許可屆滿前辦理期滿續聘手續和使其出國。

5.雇主應特別注意,外籍勞工來台工作後需逐年申報所得稅,請直接洽詢外籍勞工居留地之財政部國稅局所屬各稽徵所辦理。

6.雇主應特別注意,行動電話與E-mail如有變更,請通知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以利外籍勞工入國後雇主需辦理相關事項之通知;如外籍勞工提前解約離境或轉出,亦請通知相關單位,以利取消通知事宜。

上述應辦事項攸關雇主及外籍勞工的權益,請務必於時限內辦理,如未依時限辦理,依據相關法規,最重之處罰為限令外籍勞工出國,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直聘中心。

 *「外籍勞工在臺工作期間要遵守的各項規定

親愛的外籍朋友,歡迎您來到臺灣協助我們推動各項國家建設、產業生產及相關社會福利服務,我們除了表示誠摯的感謝外,為了您在臺灣工作期間能順利愉快,有些話要提醒您。 

*外籍勞工來台工作應遵守的相關規定

ㄧ、外籍勞工應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您入國工作滿 6 個月、18 個月及 30 個月之日前()30 日內,應至指定醫院辦理健康檢查事宜,本法中華民國 105 11 5 日修正生效後,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 6 個月、18 個月及 30 個月之日前後 30 日內者,亦同。

二、應於限期內辦理外僑居留證:外籍勞工應於進入我國後 15 日內,由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人員帶領並檢附相關文 件至外籍勞工居留地移民署服務站(如附表八)申請外僑居留證並按壓指紋。

三、應由雇主如期辦理入國通報、聘僱許可及展延聘僱許可:外籍勞工初次進入我國經健康檢查合格後,雇主應於外籍勞工入國後 3 日內,填具「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通報單」,並取得當地主管機關核發之「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通報證明書」,當地主管機關將於核發證明書之翌日起 3 個月內,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實施檢查。於外籍勞工入國 15 日內,檢附前開證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代為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如您入國 3 日以上至 15 日內離境者,仍應依規定申辦聘僱許可)。如屬重大工程工作者,在外籍勞工許可期限屆滿,如有需要延長工作期限,仍應由雇主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限屆滿日前 60 日期間內,向勞動部申請展延聘僱許可。

四、僱用外籍勞工的雇主應與聘僱許可函上的雇主一致:外籍勞工未經勞動部許可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

五、外籍勞工目前所從事的工作項目及工作地點應與聘僱許可函上之工作項目及工作地點一致:外籍勞工不得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或在許可以外之工作地點工作。

六、外籍勞工應於聘僱許可期屆滿前,與原雇主協議是否續聘,並注意下列事項:

 1.如您與雇主協議,不繼續聘僱並欲返國,則應於聘僱期滿 14 日前進行解約,辦 理解約驗證,並由原雇主協助您返國。

 2.如外籍勞工與雇主協議期滿續聘,原雇主應於聘僱許可期間屆滿 2 個月至 4 個月前, 向勞動部申請期滿續聘。

 3.如外籍勞工與雇主協議,不繼續聘僱,並於期滿轉換雇主,則原雇主於聘僱許可期間屆滿 2 個月至 4 個月前,應向勞動部申請期滿轉換。

七、如外籍勞工來臺從事下列工作,應注意事項:

 1.從事家庭看護工之工作,而外籍勞工所照護的被看護者不幸死亡後,外籍勞工應促請外籍勞工的雇主於 30 日內,儘速向勞動部辦理變更被看護者、由符合親等關係之新雇主接續聘僱,或轉由其他雇主接續聘僱事宜。

 2.從事海洋漁撈之工作,當外籍勞工來臺時,應由雇主為外籍勞工申請外國籍船員證,當外籍勞工受僱期滿返國或因故遣返時,應將外國籍船員證繳回船主。

八、外籍勞工在臺工作之薪資所得,應依規定繳納所得稅。外勞在臺工作之薪資所得應依我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

九、外籍勞工在臺工作期間,不得製造、運輸、販賣、轉讓、施用或持有 海洛因、鴉片、嗎啡、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及其他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之各級毒品,經查獲遭刑事起訴或行政裁罰者,勞動部將廢止您的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不得再於臺 灣境內工作。

十﹑外籍勞工在入國臺灣時,應確認接機人員(雇主﹑仲介或代理人),以防誤接被騙,勞動部並於臺灣國際機場(桃園國際航空站及 高雄國際航空站)設置外勞服務站,提供入國外勞指 引與接機服務及出境申訴關懷服務。 

各位外籍勞工朋友,為了確保您在臺工作之權益,請務必遵守以上各項規定。若您發現外籍勞工的雇主未依限為外籍勞工辦理相關應辦事項者,請儘快要求外籍勞工的雇主依規定辦理,若經反應後仍未改善或發現您的雇主有任何違法的情事,請外籍勞工儘速聯繫以下單位,將有專人提供必要協助:

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已於 2009 7 1 日正式開通,無論外籍勞工、雇主或一般民眾皆可以透過市話、手機、或公共電話免費撥打「1955」專線電話,尋求協助,因該專線為全國性 24 小時諮詢申訴窗口,故該專線服務內容包含:提供雙語服 務(中文、泰國語、印尼語、越南語、英語)、法令諮詢服務、受理申訴服務、提供法 律扶助諮詢資訊、轉介保護安置服務及轉介其他相關部門服務

臺灣國際機場(桃園國際航空站及高雄國際航空站)外勞諮詢申訴服務(如附表五)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4 )

各縣市外勞諮詢服務中心。 

*「問題Q&A你問我答」單元

新北市淡水區聽友吳先生詢問:我國對於外籍勞工人力仲介業者的管理?

回答:政府對於外籍勞工人力仲介的服務與管理

現代服務社會,從勞動力引進至管理及後續服務的過程中,因雇主不熟悉法令、申辦流程或缺少時間,多委託人力仲介公司辦理,且外國人引進後在臺生活及工作適應,亦需仰賴人力仲介公司提供服務,人力仲介公司係因市場供需形成。為保障雇主和外籍勞工權益,穩定人力仲介市場,目前人力仲介公司(即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係採許可制,須經勞動部許可始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許可證效期為2年,效期屆滿前1個月內,須向勞動部申請換證。

又為避免人力仲介公司不當向雇主和外國人收取費用,已訂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範仲介公司得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以聘僱外籍勞工為例:不得超過外籍勞工第1個月薪資)及服務費(每年2,000元);另得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以聘僱外籍勞工為例:第1年每月不得超過1,800元、第2年每月不得超過1,700元、第3年以上每月不得超過1,500元)

為提升仲介公司服務品質,自93年起每年辦理仲介評鑑,評鑑成績分為ABC三級,並公告於本署網站上作為雇主和外國人選任之參考,人力仲介公司連續2年評鑑成績均為C級者,於其許可證期滿後退場。另亦透過違法查處等措施,強化人力仲介公司管理,仲介公司如有非法媒介、超收費用、提供不實資料等情事,將處以罰鍰、停業處分和不予換證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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