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概論 #13 父母的角色: 分工與合作
聖經強調教養兒女是父親和母親共同的責任,各有各的角色,但並非各唱不同的調。
箴言6:20 :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訓誨。
箴言6:23: 因為誡命是燈,訓誨是光
1. 教養兒女父母必須合作
父母對孩子的教養目標和教養方法必須一致,也就是要避免兩人對帶孩子有不同標準,否則孩子不知要遵從誰的規範。例如對同一行為,母親責罵,父親稱讚或父親不同意母親的處理,導致孩子會看情況討好較寬鬆的一方。因此,兩人需要就兒女的教養時常溝通,一同學習。
2. 父母各自給於兒女人格不同的影響
父親是兒子的男人榜樣,是女兒認識異性的對象。母親是女兒的女人榜樣,是兒子認識異性的對象。父母各自的人格特質是孩子學習的榜樣。如果缺了一方
就讓孩子失去該獲得的部分榜樣。因此父親或母親在教養兒女上都不可缺席。
3. 父母的關係影響兒女未來的婚姻關係
父母的婚姻關係不僅影響孩子的心理成長,更是影響孩子未來的婚姻關係。
父母長期衝突不和,孩子缺乏安全感與整全感,學到不良的夫妻溝通模式。
4. 父親的角色
聖經中關於父親的角色,可歸納出幾點: 領導、保護、管理家庭,教導兒女人生原則。父親是兒女愛家庭,學習面對人生挑戰的榜樣。
依據美國父職推廣協會的統計調查,父職缺席的孩子有諸多不利,包括: 貧窮、情緒行為偏差、犯罪機率較高、青少年期懷孕、被忽略、中學輟學等等。
父親關心兒女教育較母親關心的效果更好。
5. 母親的角色
幫助兒女應用父親所教的人生原則於生活,餵養照顧兒女的生活、教養兒女的行為。母親較適合關注兒女的生活細節、情緒變化、學習困難。
現代家庭父母常同在職場工作,對於教養兒女的事就更加需要分工合作,
教養重任切不可落於一人身上,否則容易壓力過大,情緒負荷過重、
對兒女教養易疏忽或過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