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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04日播出【移工直接聘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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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04日播出【移工直接聘僱服務】

10月04日播出【移工直接聘僱服務】

*「政策一點通」單元

宣導重點:

移工直接聘僱服務

107年起推動直接聘僱線上申辦,並統一由臺北直聘中心提供直接聘僱服務。

107年開辦移工直接聘僱「線上申辦」服務,直聘只要e指辦到好

勞動部主動整併移工新舊護照 雇主聘僱移工再簡化

勞動部主動依內政部移民署資料辦理移工護照號碼整併常見問題

聘前講習先做好 聘僱外勞免困擾

聘僱外籍勞工所需之相關保險

移工入境與定期健康檢查

勞動部外語廣播節目 在空中陪伴移工想家時刻

前言:

政府開放引進移工來臺從事體力工作之基本原則,係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 因此,在不影響國人就業機會之基本原則下,對於國內所缺乏之勞工,採取補充性、限業限量開放引進外籍勞工,以維繫產業營運及協助家庭照顧,並透過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勞資學政社會對話機制,作為政策溝通平臺,配合國家經濟發展需要與就業情勢,共同研商適切的移工政策,以落實保障國人就業權益,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目標。

另外,移工對於我國經濟及社會貢獻勞動力,基於人權及平等對待,移工來臺工作應依三項原則相待:基本權益上的公平正義原則、工作權益上的國民待遇原則、生活權益上的賓至如歸原則。除了在臺工作同受勞動相關法令保障外,同時基於語言、文化、宗教及風俗習慣的不同,建立移工諮詢申訴管道、工作管理與人力仲介管理制度,以及辦理各項輔導、適應及社會融合的措施與活動,落實引進移工不影響社會安定的目標。

*移工直接聘僱服務

為了提供雇主多元聘僱移工管道,減輕移工來臺工作負擔,勞動部於961231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以單一窗口概念,簡化流程服務,協助雇主自行聘僱移工。

勞動部以階段性方式推動直接聘僱計畫,97年先以直接聘僱重新招募同一家庭看護工之雇主為優先對象,98年再開放其他業別,並於10111日建置「直接聘僱跨國選工管理服務網路系統」(以下簡稱選工系統),透過網路與各國人力資料庫結合,提供雇主直接線上選工機制。104年起與來源國合作推動「專案選工」服務,由來源國依製造業雇主個別化需求提供雇主23倍名單,協助辦理選工及來臺作業,直聘中心輔以協助雇主申辦文件,利於雇主於特定期間內引進合適之勞工。直聘中心為協助雇主順利自行聘僱移工,提供各國語言諮詢、代轉代寄申請案件、直聘資訊網站、主動以電話及簡訊方式提醒應辦事項等多元服務。

此外,為了協助雇主自行管理移工服務,直聘中心另推出「移工小幫手APP」,提供勞工聘僱期程試算、案件進度查詢、勞工法令查詢等功能,雇主得一手掌握所有移工訊息;及「入國後管理資訊平臺」提供健康檢查、居留證、換發護照、變更工作地等多元資訊,方便雇主自行管理移工。

107年起推動直接聘僱線上申辦,並統一由臺北直聘中心提供直接聘僱服務。

10711日起開辦直接聘僱申請案線上申辦作業,雇主得透過線上申辦系統辦理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另因應電子化作業臨櫃服務需求減少,將統一由臺北直聘中心單一窗口辦理直接聘僱服務,現行羅東、中壢、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外站之簡易服務窗口,因應線上服務推動將功能轉型停止服務,統一由臺北直聘中心受理,服務品質再升級。

臺北直聘中心將持續提供雇主雙語諮詢、案件代轉寄、主動提醒應辦事項等服務,並新增一案到底專人追蹤進度及提醒服務,便利直接聘僱雇主申辦作業,雇主如有相關諮詢及申辦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臺北直聘中心(02-6613-0811)

<問題1>如何透過直聘線上申辦服務?

勞動部建置「移工直接聘僱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https://dhscfwapply.wda.gov.tw/) 107年起,雇主可以透過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申請帳號後,即可於線上申辦系統登打資料、傳輸應備文件及繳費,就可以申請外籍勞工初次招募、重新招募、入國引進及聘僱許可(含期滿續聘)。如有操作問題,歡迎參考網站上操作手冊或是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直聘中心(02-6613-0811)或撥打系統操作諮詢專線:0800-035688,由專人為您服務。

<問題2>如果不會電腦操作,能否以紙本的方式申辦直聘文件?

線上申辦係提供另一種直聘申辦管道,雇主得視需求採線上或是紙本方式送件,如採紙本方式送件,雇主得至直接聘僱官方網站(https://dhsc.wda.gov.tw/)查閱申辦流程及下載申請表格及範本,方便填寫並參考應用,或是於上班時間直接來電洽詢直聘中心由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協助提供相關申請表件及提醒注意事項,雇主免擔心如何申辦手續。

<問題3>我原先都是到直聘的外站辦理文件,107年起我該如何辦理,後續在臺的提醒服務還會繼續嗎?

為提供雇主完整的服務,如果雇主尚未完成聘僱程序,臺北直聘中心會持續安排一案到底由專人協助雇主申辦案件,並可採線上或郵寄至臺北直聘中心方式寄送申請案件,如有相關填表問題,歡迎於送件前電洽臺北直聘中心專人詢問,有效加速辦理時程。

雇主不用擔心直聘服務中斷,臺北直聘中心將採單一窗口方式持續提供全臺各地雇主諮詢、案件檢視及後續管理提醒服務,原外站服務功能,統一由臺北中心無縫服務,雇主聘僱外籍勞工相關服務提醒及案件追蹤作業,將由臺北直聘中心配置專人協助解決雇主申辦任何問題,定期也會有電話及簡訊主動提醒辦理在臺管理應辦事項。

107年開辦移工直接聘僱「線上申辦」服務,直聘只要e指辦到好

10711日起開辦直接聘僱申請案線上申辦作業,雇主得透過直聘線上申辦系統  (https://dhscfwapply.wda.gov.tw/) 辦理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直聘雇主透過線上申辦系統申請相關聘僱移工案件,只要先以工商憑證及自然人憑證申請帳號後,即可於線上申辦系統登打資料、傳輸應備文件及繳費,雇主無論何時何地,免出門在家即可輕鬆完成移工直接聘僱作業,大幅縮短親送或郵寄所需時間,雇主如有相關諮詢及申辦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臺北直聘中心02-6613-0811

 *勞動部主動整併移工新舊護照 雇主聘僱移工再簡化

勞動部為簡化雇主聘僱移工相關作業手續,針對雇主已經向移民署變更移工護照號碼資料者,採以資訊介接移民署居留資料,自動更新勞動部移工護照資訊,雇主不用再向勞動部辦理護照資料異動,若後續查有移工護照資料疑義時,勞動部再請雇主檢送新舊護照資料更新辦理。

*勞動部主動依內政部移民署資料辦理移工護照號碼整併常見問題

<問題1勞動部主動依移民署資料辦理移工護照號碼整併目的為何?

回答:現行外國人換發護照後,因涉及移工在臺居留、雇主申請招募及聘僱許可相關案件資料正確性及移工聘僱期間核算作業,須分別向內政部移民署及勞動部更新外國人護照號碼。勞動部為進一步簡化雇主辦理事項,即日起依移民署居留資料,定期主動整併外國人護照資訊,及外國人經換發護照後,如已至內政部移民署更新外國人護照號碼資料,雇主不用再向勞動部辦理資料異動手續,更加方便。

<問題2主動依移民署資料辦理外國人護照整併作業何時辦理?辦理頻率為何?

回答:即日起已正式辦理,雇主如已至移民署更新外國人護照,即得免再至勞動部辦理資料異動,勞動部將按週依移民署居留資料整併外國人新舊護照號碼。

<問題3主動依移民署資料辦理外國人護照號碼整併作業適用對象為何?

回答:

1.從事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屠宰工作、家庭看護工作、家庭幫傭工作、海洋漁撈工作及機構看護工作之外國人。

2. 移工如已至移民署更新移工護照資料,惟雇主後續申請招募許可、聘僱許可(:接續聘僱、期滿續聘及期滿轉換),勞動部就外國人護照號碼資料有疑義時,將函請雇主再行檢具外國人新舊護照資料,向勞動部辦理。

<問題4主動介接移民署資料辦理外國人護照號碼整併作業相關諮詢窗口為何?

回答:主動整併外國人護照號碼資訊相關問題,可洽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02)8995-6000,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聘前講習先做好 聘僱外勞免困擾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於首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聘僱許可時檢附證明文件。勞動部表示,近來仍有部分首次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家庭幫傭之雇主於申辦聘僱許可時,漏填列講習序號或未附關係證明等文件而致退補件。勞動部呼籲,雇主首次聘僱外籍勞工前應先完成聘前講習程序並檢附應備文件,才能儘速取得聘僱許可,以照顧家中被看護者。
  勞動部指出,目前首聘雇主約有15%於申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時,因尚未完成講習相關事項而致退件。其退件原因多為漏未填列講習序號、未由符合規定關係之親屬代雇主參加講習或未填寫代參加講習切結事項及未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這些申請文件如有缺漏情形,因需先退請雇主補件,將會影響到雇主申辦移工聘僱許可時效。
  勞動部表示,為便利雇主透過多元管道參加聘前講習,已提供「臨櫃講習」、「團體講習」及「網路講習」等講習方式,講習時數為1小時,民眾可自行選擇參加。在講習對象部分,除雇主本人外,雇主如因故無法參加講習時,可由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間具有相關親屬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表雇主對移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的親屬參加。勞動部說明,依「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規定,家庭看護工之首聘雇主,可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之一關係的親屬參加講習:1、配偶,2、直系血親,3、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一親等之姻親,4、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5、雇主為被看護者時,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而家庭幫傭之首聘雇主,也可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之親屬參加講習,請雇主多加運用。
  勞動部再次提醒,雇主首次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家庭幫傭前應先完成聘前講習,民眾如欲更清楚了解聘前講習的相關資訊,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http://etraining.wda.gov.tw)查詢,也可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客服專線(電話:02-8995-6000)諮詢。

【教育新航線單元】

*聘僱外籍勞工所需之相關保險

問題:雇主要從什麼時候開始幫僱用的外籍勞工辦理勞工保險呢?

回答:外籍漁工的雇主和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要在外籍勞工入國後,

於到職當天辦理參加勞保,如果沒有在員工到職當天辦理加保,將處以雇主

原應負擔保險費金額的4倍罰鍰,而勞工如果因此受到損失,雇主也必須依

規定給付標準賠償。 

問題:辦理外籍勞工保險有除了勞保以外的選擇嗎?

回答:如果你是外籍漁工的雇主和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一定要為您的外籍勞工申請勞保,如果你是僱用員工5人以下的公司、行號,家庭看護工和家庭幫傭的雇主,可以採自願投保方式為止外籍勞工辦理勞保,或者是投保一定金額的商業意外險。

問題:雇主什麼時候要開始幫聘僱的外籍勞工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呢?

回答:外僑居留證核發後三天,雇主要為外籍勞工辦理追溯自僱用到職之日起參加全民健保,如果沒有辦理全民健保,除了要追的保險費外,並且處以應繳納保險費2倍至4倍的罰鍰。

*勞動部外語廣播節目 在空中陪伴移工想家時刻

  移工在臺灣也能自在收聽母語廣播節目獲取最新時事資訊、流行音樂及生活訊息等休閒娛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製播了13個中外語(國語、英語、越南語、泰語、印尼語)廣播節目,移工朋友及雇主可以透過收音機、廣播電臺網站及手機收聽,每週帶給聽眾朋友輕鬆有趣的節目,協助移工快速融入臺灣生活,如同朋友般陪伴移工度過想家時刻。

<外語廣播節目 溫暖移工的心>

  來自越南的阿文初到臺灣工作,這一天下班在宿舍休息的他,翻閱著從機場服務站法令宣導講習中收到的在臺工作須知手冊,發現勞動部製播的廣播電臺節目播出表,於是打開廣播電臺,節目中報導著家鄉及臺灣新聞、播放著耳熟能詳的旋律,這一刻好像回到家鄉一樣,讓阿文非常感動,特別是電臺節目還有華語會話教學及在臺工作法令資訊,更有聽友call in分享心情和工作經驗,為同樣在臺灣工作的同鄉打氣,讓阿文成為了廣播節目的忠實聽眾,不再覺得孤單。

 <多一分瞭解 少一分誤解>

  發展署表示,自86年度起製播外語廣播節目至今,已為雇主及移工製作13個中外語的廣播節目,近年來每年度收聽人次超過500萬人次,每週將最新且最正確的資訊傳達給每位聽眾,讓雇主及移工瞭解並遵守法令規範,更擴大民眾對移工現況的認識,電臺節目中分享著一個個雇主與移工間的心情故事,期望能提醒移工與他們切身相關的法令規定,讓移工能安心在臺工作。

 <收聽中外語廣播資訊看這裡>

  發展署說明,中外語廣播節目可透過收音機、電臺網站及手機收聽廣播節目,並可至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網站/宣導專區/廣播(網址: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broadcast )查詢廣播節目播出資訊,歡迎雇主及移工朋友們收聽廣播節目,獲得最新移工相關法令訊息。

*「問題Q&A 你問我答」單元

新北市中和區潘先生詢問:聽說移工入境後的健康檢查很麻煩,請問該如何辦理?

回答:

【移工入境與定期健康檢查】

問題:移工入境時的健康檢查應該怎麼辦理呢

回答:初次入國的移工,在入國後3個工作日內需辦理健康檢查,如果是重新招募同一名移工,只要在入國日前3個月內經我國指定醫院核發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入國時就不用再做健康檢查了,相關指定醫院可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查詢防役諮詢專線19220800-001-922,或諮詢電話02-2395-9838網站http//www.cdc.gov.tw 

外籍勞工入國後3日內健康檢查結果尚未出爐前,請妥適安排移工住宿並注意手部衛生。

問題:移工入國以後還需要辦理定期健康檢查嗎?

回答:移工入國後滿61830個月的前後30天內雇主需安排辦理定期健康檢查,另,外籍勞工如為「期滿續聘」(原雇主繼續聘僱)或「期滿轉換」(轉換新雇主)者,於新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1830個月的前後30天內,雇主需安排辦理定期健康檢查。健康檢查結果如有不合格項目者,於其完成治療或治療再檢查後,雇主須於15日內檢具完成治療證明或再檢查診斷證明書送衛生局備查。

問題:雇主忘記安排移工辦理健康檢查會有什麼後果呢?

回答:雇主沒有安排移工辦理健康檢查或沒有於15日內將複檢診斷證明書函報當地衛生局,會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如果已經收到衛生主管機關通知辦理,卻依舊沒有前往辦理,則會廢止部分或全部的招募及聘僱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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