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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播出【合法聘僱有三招 勞動部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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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播出【合法聘僱有三招 勞動部告訴你】

11月22日播出【合法聘僱有三招 勞動部告訴你】

*「政策一點通」單元

宣導重點:

合法聘僱有三招 勞動部告訴你

雇主應合法聘僱外國人 發現非法工作可撥打檢舉專線

移工工作管理

聘僱移工看這裡 線上申辦好便利

合法工作之好處~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不得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或未經許可變更工作地點

招募移工找仲介,「查詢看定」顧權益!

勞動部1955專線這項功能 協助移工溝通零距離

勞動部外語廣播節目 在空中陪伴移工想家時刻

*合法聘僱有三招 勞動部告訴你

  雇主如果遇到外國人來應徵工作,該怎麼辦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請雇主掌握「查核問」三招,在聘僱前,先「查驗」外國人居留證或工作許可正本,再「核對」證件與本人是否相符,並「詢問」外國人是新住民、留學生還是移工身分,就能避免違反規定而受罰。

  發展署表示,聘僱外國人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是外國留學生持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來應徵,雇主在聘僱前記得同時檢查外僑居留證、學生證。如果來應徵的是新住民,雖然有居留證的人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雇主記得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身分的非法外國人,面臨最高75萬元的罰鍰。

  另外,發展署說明,外籍家庭看護工僅能從事照顧工作及被看護人相關的生活照料清潔工作;製造廠工也只能從事許可的製造工作。常見雇主指派所僱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例如指派看護工到雇主經營的店面工作、要求廠工至雇主家中清掃環境,最高將會罰15萬元。

  民眾如對外國人身分確認或工作範圍有疑義,可上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 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 )或(022388-9393查詢,或向各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洽詢,以免受罰。

*雇主應合法聘僱外國人 發現非法工作可撥打檢舉專線

  報載有來臺之越南籍觀光客甫入境即脫團一事,勞動部提醒雇主,外國人在臺從事工作為許可制,未經許可聘僱外國人,最高將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

  勞動部表示,依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同法第57條第1款規定,雇主不得未經許可聘僱外國人,違反者將裁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過去常發生外國人自稱是外籍移工或學生身分來應徵工作,雇主因未再核對外國人外僑居留證及工作許可等資料正本,導致遭查獲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而受罰。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合法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倘外國人主張其不需申請工作許可或已取得工作許可,雇主仍應審慎檢查外國人相關證明文件後始聘僱外國人工作。

  另為鼓勵民眾檢舉不法情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除設有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000-978供民眾檢舉外,並對於民眾檢舉非法雇主或非法工作外國人而查獲的案件,依查獲人數或案件態樣核發獎勵金新臺幣2,000元至5,000元。

*移工工作管理

為保障移工權益,勞動部已建置移工入國前、入國後及出國前之完整保護體系:

(一) 入國前之保護

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

為減輕移工來臺工作負擔,提供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招募移工、相關申請文書代轉代寄及其他諮詢、查詢、網路資訊等服務,降低移工來臺工作仲介費用、避免移工遭不肖仲介剝削。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及「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依現行規定,雇主應全額給付移工薪資,且雇主聘僱移工均需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及「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作為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日後查處有否違法之依據。

製作移工職前講習宣導影片:

為協助即將來臺工作之移工適應在臺生活,勞動部已製作移工職前講習宣導影片,內容包括:工作權益、諮詢申訴管道、人身安全預防保護機制及應遵守的法令規定等,透過移工來源國在臺辦事處轉送至該國職業訓練中心,於移工職前訓練課程中供移工觀看。

()入國後之保護

設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

勞動部自95年起辦理「入出國外勞機場關懷服務計畫」,陸續於桃園國際機場及高雄國際機場設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提供移工入境接機服務、法令宣導講習、諮詢申訴及權益保障資訊。 

建置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勞動部於9871成立1955專線,提供24小時免付費專線,快速處理外籍勞工申訴,立即派案至各地方政府予以查處,並追蹤案件處理情形,以保障外籍勞工權益。

設立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

補助各地方政府設置移工諮詢服務中心,提供移工法令、心理諮商、生活資訊、工作適應及勞資爭議等申訴諮詢服務,並提供法律訴訟費用補助及轉介法律扶助。另設置移工訪查員,進行例行訪查及受理查處檢舉非法移工案件,訪視雇主生活照顧事宜,訪查移工仲介公司有無涉及非法媒介移工、違法超收仲介服務費及其他違反移工管理事項。

辦理雇主聘前講習:

104107日修正公布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1規定,明定初次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之雇主,在申請聘僱許可前,應參與聘前講習,其內容包含雇主聘僱外國人之相關法令、人口販運防制、外國人之本國風俗民情、勞資關係及相關保險規定、勞動契約與薪資給付、聘僱關係終止之處理等相關事項,期協助雇主作好充分之家庭與心理準備,清楚家庭未來將面對之狀況及相關法令規定,增進勞雇和諧。

補助各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外籍勞工權益保障宣導活動:

補助各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雇主、移工及仲介講習、文化交流、節慶活動及中外文課程,並藉由活動宣導防制人口販運、雇主應注意人身安全與隱私保護及善盡移工生活照顧責任,及1955專線諮詢申訴管道等。

加強雇主及移工宣導:

為使雇主及移工瞭解相關法令,避免不法情事,編印移工手冊,分送移工知悉;另藉由電視廣告、戶外電視牆播放30秒宣導短片及燈箱廣告刊登,以宣導合法聘僱之重要性;並刊登燈箱廣告於臺鐵臺北、桃園、臺中及臺南5站;另製播移工來源國語言之移工廣播節目及國語廣播節目,向移工、雇主及仲介宣導聘僱相關法令、保護措施及各地辦理之休閒節慶活動訊息,及播放移工母國新聞及音樂,以紓解思鄉情緒。

提供安置保護及協助轉換雇主:倘移工因法令爭議、檢舉雇主非法使用、遭受人身侵害或雇主違反契約任意遣返等情事有安置之必要,地方主管機關將協處其安置庇護事宜,如有轉換雇主之需要,地方主管機關亦將協助其轉換雇主,並提供法律扶助等協助。

*聘僱移工看這裡 線上申辦好便利

  為提供雇主聘僱移工更便捷之申辦管道,勞動部已經建置「雇主聘僱移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提供雇主24小時送件申請服務,節省雇主郵寄及大幅縮短文件往返時間及手續,勞動部表示線上申辦案件7天內即可完成審核,1075月已經有高達89的申請案採用線上申辦系統送件,快速滿足雇主用人需求。

  勞動部表示,近來有部分雇主或受委任的仲介公司在線上申辦系統登打資料未完成資料送審程序,卻誤認已完成送件申請,致有逾期申請外勞聘僱許可的情形,影響雇主及移工權益。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果使用線上申辦系統「資料暫存」功能進行資料暫存時,系統所產生的「案件編號」是為利使用者後續進行資料編輯時使用,而不是勞動部受理申請案收文的證明。使用線上申辦系統進行送件申請應選擇「資料送審」功能,系統會給予一組「案件收文號」,才算完成申請案的送件程序。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使用線上申辦系統「資料暫存」功能,資料會在線上申辦系統保留7(日曆天)7天內如果申請人未完成送件申請程序,原使用「資料暫存」功能的相關暫存資料將會從系統中刪除,請雇主特別留意。另外針對部分雇主反應,外勞因聘僱許可屆滿或聘僱關係終止並經地方主管機關驗證出國,未收到勞動部主動離境備查函者,無法利用線上申辦系統申請離境備查,勞動部表示,這種情形可於線上申辦系統登載出國原因代碼欄位時,以其他(OTH)選項登錄,即可順利送件。

  勞動部表示,基於現行網路線上申辦普及率已近9成且線上申辦無紙化的數位趨勢,將規劃聘僱外勞申辦管道從108年全面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呼籲尚未利用線上申辦系統送件的雇主或受委任的仲介公司,及早體驗快速便利的申辦方式。有關民眾使用線上申辦系統相關操作諮詢,勞動部提供免付費專人諮詢電話0800-035-688,也可至申辦系統網頁(https://fwapply.wda.gov.tw)查詢,歡迎民眾多加使用。

*合法工作之好處~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移工如能合法在臺工作,除可獲得應有之薪資所得外,並可享有相關勞動權益的合理保障。如您聘僱許可期間無違反我國法令規定情事而因聘僱關係終止或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或因健康檢查不合格經返國治癒再檢查合格者,得申請入國簽證再來臺工作,但您在臺灣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12年。但外籍家庭看護工,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得延長工作期限至14年。

 *不得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或未經許可變更工作地點

移工未經勞動部許可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移工只能依勞動部所核發的工作許可項目從事工作,雇主不可指派移工從事許可範圍以外之工作,移工也不可以自行從事許可範圍以外之工作。

另外,移工只能在勞動部所核發的工作許可地點從事工作,雇主變更工作地點應向勞動部申請許可,或在法規允許範圍內調派,不可以未經許可變更移工的工作地點。

*招募移工找仲介,「查詢看定」顧權益!

  勞動部1081031日公告107年度人力仲介公司評鑑結果,1042家業者中,獲A級(90分以上)共333家,占32%B級(70分至未滿90分)663家,占63.6%C級(未滿70分),46家,占4.4%,民眾選擇仲介公司時可參考。

  勞動部表示,民眾申請外籍看護工或移工最常見方式是透過人力仲介公司代辦,因此勞動部每年辦理跨國人力仲介公司服務評鑑,透過不同面向進行考核,藉此督促人力仲介公司注重客戶服務,以維護人力仲介市場秩序。

  而自今(108)年起勞動部推動仲介公司績優免評制度,如仲介公司近2年評鑑成績為A級且10711日至108915日間未違反就業服務法者,可免接受評鑑1次,以鼓勵服務良好之仲介公司維持成績,今年適用新制度可免評的仲介公司共有371家,在總成績等級上將列明為「績優免評」,民眾於選任仲介公司可納入參考。

  除參考評鑑成績外,民眾亦可依引進移工類別(家庭類或事業類)、行蹤不明情形來篩選,或是用視覺化的地圖式搜尋,選擇鄰近的仲介公司,同時勞動部也提供四招,民眾可確保自身權益:

查:「查」清仲介公司評鑑等級與資訊,篩選出適合自己的仲介。

詢:「詢」問仲介公司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自身需求。

看:「看」清收費項目、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如有疑問要先問清楚。

定:簽「定」書面契約並妥善收好,以保障自身權益。

 績優免評仲介公司名單及107年度評鑑成績均已公告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同時民眾亦可至發展署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https://agent.wda.gov.tw/agentext/agent/QryAgent.jsp)查詢。

*勞動部1955專線這項功能 協助移工溝通零距離

  勞動部為協助移工語言溝通需要及提早適應在臺生活,設有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除24小時受理勞工諮詢、申訴案件外,還對雇主及移工提供中文與4國語言(印尼、越南、泰國及菲律賓)的線上通譯服務,可及時為雇主及移工解決語言溝通不便的問題。

1955專線 扮演溝通橋樑>

  1955專線日前接獲菲律賓移工小亞的電話,她表示自己擔任家庭看護工,因為人生地不熟,很少外出,雇主請她外出買被看護者食物,雖然雇主有畫一張地圖給她,但是她不熟悉環境,找路、認路的時間要花1小時,雇主誤會她丟著被看護者,自己跑出門玩,讓她不知道該如何跟雇主說明。想起剛入境時,機場法令講習中有提到遇到語言溝通問題時,可以透過1955專線協助和雇主線上通譯溝通,解決工作上的不便,她便撥打1955專線。

  專線人員接獲來電後,馬上協助小亞與雇主溝通,化解這場誤會,雇主說會帶著小亞去認路,以免迷路,也記下了1955專線,往後有語言溝通問題時,可以透過三方通譯服務協助溝通。

<全年無休 陪伴移工>

  發展署說明,1955專線免付費、24小時全年無休,移工可透過專線詢問勞動權益訊息、生活諮詢及通譯服務,據統計近5年平均每年約有20萬通來電,提供超過約4,500通的線上通譯協助,每天都有4國語言(印尼、越南、泰國及菲律賓)專線人員為移工解決在臺工作的疑難雜症,讓在臺工作的移工能有通譯服務的依靠,另雇主與仲介也能多加利用此項服務。

1955專線協助移工溝通零距離>

  1955專線線上通譯的功能,在第一時間協助通譯移工想表達的話給雇主知道,藉此也能協助雇主轉達給移工瞭解,減少雙方因語言上溝通不來而產生更多誤會或爭議,除了工作外,如移工於就醫、洽公或生活上需要通譯服務,亦可利用電話撥打1955專線,由專線人員提供線上即時通譯服務,讓移工在臺生活溝通零距離。

【教育新航線】單元

*勞動部外語廣播節目 在空中陪伴移工想家時刻

  移工在臺灣也能自在收聽母語廣播節目獲取最新時事資訊、流行音樂及生活訊息等休閒娛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製播了13個中外語(國語、英語、越南語、泰語、印尼語)廣播節目,移工朋友及雇主可以透過收音機、廣播電臺網站及手機收聽,每週帶給聽眾朋友輕鬆有趣的節目,協助移工快速融入臺灣生活,如同朋友般陪伴移工度過想家時刻。

<外語廣播節目 溫暖移工的心>

  來自越南的阿文初到臺灣工作,這一天下班在宿舍休息的他,翻閱著從機場服務站法令宣導講習中收到的在臺工作須知手冊,發現勞動部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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