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線上收聽 廣播節目表 節目精華區 佳音出版 支持佳音 社群網站 下載區 主持人 佳音新聞聯播網 關於佳音 連絡我們 線上客服 設為首頁
線上收聽
經典音樂網 佳音現代音樂網 羅東電台 佳音電台 桃園 FM 104.3

WebApp 說明 app store Google Play
[ ]
RSS L FB
首頁精華節目溫情一線牽世界大不同
新聞 節目
1月3日播出【僑外學生工作許可函電子送達 線上立即領件真方便】
溫情一線牽世界大不同 - -
---- - -
- -
1月3日播出【僑外學生工作許可函電子送達 線上立即領件真方便】

*「政策一點通」單元

友善在臺僑外學生 簡化申請工作許可文件

勞動部提醒您如何辨識僑外學生工作許可證

僑外學生工作許可函電子送達線上立即領件真方便

提醒移工保護動物,雇主應該怎麼做?勞動部告訴你

動物保護宣導-禁食貓狗

雇主關廠歇業後 不得再使用原取得之移工招募函

 

*友善在臺僑外學生 簡化申請工作許可文件

為提供便民服務、簡化行政程序,勞動部對於在臺就學之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申請工作許可,簡化免附學生證影本等應備文件,學生僅須檢附護照影本即可申請。

勞動部表示,為使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更為便利快速,已經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自107323日起在臺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無須再檢附學生證影本、就讀學校或其附設之語文教學機構出具之同意書、學習語言課程者之全年成績單及特殊語文專長等相關證明文件,只要填寫申請表,及提供護照影本即可送件申請,勞動部將依據相關規定審查並據以核發工作許可,預計每年將有4萬人次僑外學生受惠。

勞動部強調,僑外學生可透過「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採線上申辦,網站提供24小時線上送件、繳費、通知及查詢等服務,學生僅需點選「申請帳號」完成註冊後,於申辦網內登打資料、上傳應備文件及繳費,即可完成申辦程序。申辦網全程附有中英對照功能,並貼心提供操作手冊給學生使用時參考。歡迎僑外學生多多利用線上申辦,除可節省郵寄時間及花費,亦不受政府機關上下班時間才可收件的限制,享有免出門即可申辦的便捷。

勞動部提醒,申辦工作許可相關法令規定、公告及解釋令、申請表件及申請進度查詢等,皆可於「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查詢,歡迎多加利用!如需進一步諮詢,亦可撥打專線服務電話02-89956000洽詢,將有專人服務。

 

*勞動部提醒您如何辨識僑外學生工作許可證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未經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勞動部提醒雇主僱用僑外學生從事工讀工作時,應請僑外學生出示工作許可文件,若雇主對工作許可證件辨識有疑義時,可向勞動部洽詢,避免誤用未經許可之僑外學生從事工作。
  勞動部說明,在臺就讀於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應依就業服務法及相關子法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因僑外學生工作許可係由僑外學生逕向勞動部提出申請,非由特定雇主提出申請,又其取得勞動部許可後,可自行尋職從事各類工作內容,故勞動部偶接獲雇主來電詢問如何辨識僑外學生工作許可,以避免觸法誤僱用未經許可之外國人。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每年度約有3萬人次僑外學生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以國籍區分,許可人次較多者依序為馬來西亞、越南、香港地區。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經勞動部審核通過後,發給工作許可證,證件載明外國人姓名、護照、統一證號、就讀學校、許可證號及許可期間等相關資訊,又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每次許可效期最長6個月。為增加防偽功效,勞動部所核發之工作證於文件右下角處皆燙有勞動部部徽之藍金圖案且為雙面黏貼膠膜,有利於民眾辨識(樣張如附檔)
  勞動部提醒雇主若對於所聘僱僑外學生提供之工作許可證如有疑義,可撥打勞動部電話客服中心02-89956000洽詢,亦可就近洽地方政府勞工單位協助與勞動部相關資料系統確認。

 

*僑外學生工作許可函電子送達線上立即領件真方便

  10911日起,僑外學生於「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申辦工作許可時,只要約定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在勞動部以電子郵件通知核發工作許可函後,就可於線上立即領取及列印使用,快速又便利!僑外學生亦可即時透過行動裝置檢視個人工作許可相關資訊,可以更加安心於課餘休假期間從事工作,希望僑外學生能夠多加利用。

<工作許可函線上領件真方便>

  自10821日起,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已採全面線上申辦,勞動部為提供有感的智慧服務,依電子簽章法規定,自10911日起進一步推動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的新措施,只要僑外學生於申請工作許可時點選「同意」約定領取電子公文,經勞動部許可後,就可直接至「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領取工作許可函;另外,如不予核發工作許可時,勞動部仍將寄發紙本公文給僑外學生。

勞動部表示,領取電子公文操作方式相當簡便,登入申辦網後,於「案件新增及管理」項下點選「新增申請案件」,將彈跳出約定是否同意電子送達視窗,詳讀約定內容後按下「同意」按鍵即完成約定,屆時將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如點選「不同意」,勞動部仍將以郵寄方式寄發紙本工作許可函。

<核發工作許可函取代工作許可證>

  勞動部提醒,申請工作許可案件經許可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僑外學生應於通知日起8日內直接至申辦網線上領取及列印工作許可函;逾期未領取者,勞動部則直接改以紙本公文寄發。另現行「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工作許可證」配合電子送達方式核發工作許可措施,自10911日起,將不再核發紙本「工作許可證」,而是改為核發工作許可函。

<行動裝置檢視更便利>

  為便利僑外學生隨時提供工作許可資訊供雇主查驗檢視,勞動部同時開發行動裝置檢視功能,提供可攜式工作許可資訊。僑外學生經約定以電子送達方式通知領取者,可再選取使用此功能,即可隨時以行動裝置登入申辦網點選「行動裝置檢視」,輸入系統傳送的驗證碼後,即可使用。當行動裝置直立時,螢幕顯示畫面為QRcode,可供雇主掃描驗證辨明真偽;當行動裝置橫放時,螢幕顯示畫面為工作許可相關資訊,以供雇主核對。

<一掃雙核三查原則>

  為避免雇主僱用未經許可的僑外學生從事工作,勞動部建議,雇主僱用前,應落實「一掃雙核三查」原則,亦即先請僑外學生出示本人的工作許可函,「掃描」許可函上QRcode以驗證許可的真偽,並應認明驗證網址確定為https://ezwp.wda.gov.tw之後,再「核對」僑外生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及學生證等「雙證件」,以確認此許可函為其本人所持有,且仍具學生身分,並至勞動部「全國外籍勞工動態查詢系統」(https://labor.wda.gov.tw/labweb/),即時線上「查驗」學生工作許可情形。

<掌握三原則 安心聘僱免擔憂>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工作許可函上載明僑外學生姓名、護照號碼、居留證統一證號、就讀學校及許可期間等資訊。學生工作許可有效期間最長6個月,逾期則必須重新申請。又僑外學生的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工作時數不可超過20小時。此外,原108年核發效期至109331日之「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工作許可證」仍然有效,不須申請核發工作許可函,但自10941日起僅有工作許可函才是有效的工作許可,民眾如遇有相關疑義,請洽詢勞動部,電話:(02)2380-1808。勞動部亦貼心提供「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問答集(Q&A)」公告於申辦網供下載使用。若雇主僱用沒有工作許可函的僑外學生工作,最高將被處以新臺幣75萬元罰鍰,不可不慎。

  線上申辦操作時如有相關問題,可e-mail至線上系統客服電子信箱ezwp@wda.gov.tw,或於上班時間(上班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撥打線上系統客服專線0800-881-339(02)2380-1720,將有專人協助指導及處理相關問題。

 

*提醒移工保護動物,雇主應該怎麼做?勞動部告訴你

初次入臺工作的移工,容易因文化習慣及法令規範不同而誤觸法令,最重可能終身不能來臺工作,雇主應該怎麼做呢?勞動部為協助雇主向移工宣導我國法令及適應在臺生活,已製作越南等4國語言的「移工職前講習」影片,內容包含動物保護法、衛生健康法令等資訊,雇主可至於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下載運用。 
<風俗民情大不同 提醒移工可避免觸法>

  來自越南的移工阿文提到,機場入境時法令講習中,提到臺灣有「動物保護法」保障動物的生命,覺得很特別,後來雇主辦理職前講習時,讓他印象更深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最重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最高200萬元罰金。若是販賣或食用犬貓屠體,最高將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若移工朋友在臺灣觸法,不僅會受罰而且會失去工作,終身不能再來臺灣工作,提醒一定要遵守法令。
<了解臺灣法令 協助移工適應在臺生活>
  發展署說明,移工初到臺灣面臨生活環境、民俗風情的差異,為避免虐殺動物的憾事發生,提醒雇主應依規定為移工辦理職前講習,講習內容包含動物保護法等資訊,雇主若未向移工宣導法令規定,且未依期限改善,將處以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如雇主委任仲介公司服務,應確認仲介公司已向移工宣導法令且內容正確,若仲介公司未善盡責任,導致雇主受罰,將處罰仲介公司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發展署特別提醒,應透過雇主及仲介公司的宣導,讓移工了解臺灣法令,協助移工適應在臺生活。
<動物保護通報機制>
  發展署表示,雇主、仲介可多加運用「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https://fw.wda.gov.tw),該網站提供英語、越南語、泰語及印尼語等4國語言的動物保護法令等宣導影片及資訊;如發生移工傷害貓狗案件,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協助轉介當地動物保護主管機關處理,或可撥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保護專線0800-231-532進行通報。

 

*動物保護宣導-禁食貓狗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推行「移工動保宣導」已有三年,藉由貼海報的預防性宣導,讓移工朋友了解臺灣法令。今年度由於動保法的修正,規範內容更加周延,我們決定加強推廣最新法令,預防移工殺狗造成憾事,避免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對立。藉由貼海報大行動,以移工看得懂的文宣品來宣傳,邀請大家一起用行動努力,達到友善移工人權、友善動物生存權的目標。
不要傷害貓狗 小心!保障工作權
<坐牢>
不得騷擾、虐待、傷害動物或任意宰殺犬、貓,最重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罰金>
販賣、購買或持有犬、貓之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之食品,將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遣返>
經檢察官起訴或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依規定廢止其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且不得再入國工作。

【教育新航線】單元

*雇主關廠歇業後 不得再使用原取得之移工招募函

  近來偶有製造業雇主原工廠已關廠歇業,並另設新廠營運,卻仍有以歇業工廠名義申請招募許可,或持已歇業工廠招募函申請移工入國引進或聘僱許可的情形。勞動部表示,申請案除會依就業服務法第54條規定不予許可外,雇主亦將因違反規定,而處最高新臺幣150萬元的罰鍰。

<勿用歇業廠招募函,避免違法受處罰>

  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5款暨54條第1項第11款規定,製造業雇主於辦理聘僱移工申請許可時,提供不實或失效資料者,應不予許可,並應處新臺幣30150萬元罰鍰。例如製造業雇主於甲工廠歇業前已經以甲工廠名義申請取得移工招募函及入國引進函,之後因故辦理甲工廠關廠歇業,並將人員、設備移轉至乙工廠。勞動部指出,此時無論雇主持已歇業甲工廠的入國引進函辦理引進及聘僱移工,或持甲工廠的招募許可函申請入國引進許可,亦或以甲工廠名義申請招募許可,都會違反上開就業服務法規定,除應不予許可相關移工申請案外,並應處最高新臺幣150萬元罰鍰。

<重新辦理招募函,方便快速又安心>

  勞動部表示,案例中雇主前以甲工廠申請取得的移工招募函,因為甲工廠關廠歇業已經失效,但是,雇主可再以乙工廠名義辦理初次招募,並申請聘僱及使用移工。此外,聘僱移工申請案件已於108年推動全面線上申辦,雇主重新以新廠名義辦理國內求才及申請招募,不只方便又快速,亦不必擔心因提供不實資料遭受處罰,可安心聘僱移工。

  勞動部呼籲,製造業雇主於辦理移工招募許可、入國引進或聘僱許可申請案時,應注意提出申請的工廠須仍在營運,才符合聘僱移工的資格,避免使用以關廠歇業工廠名義取得的移工招募函,才能合法申請安心聘僱。如有任何疑問,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wda.gov.tw/ )或洽(02)8995-6000了解更多資訊。

 

我要分享:
播放節目:


Windows Media Player 線上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