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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播出【移工來台後 知悉感染愛滋之處遇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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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播出【移工來台後 知悉感染愛滋之處遇Q&A】

*「政策一點通」單元

宣導重點:

移工來台後 知悉感染愛滋之處遇Q&A

移工難入境照顧怎麼辦?雇主可國內承接或撥1966申請長照服務

移工於疫情期間,延後或取消返國休假,其取消機票之必要費用損失,由政府補償雇主聘

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修正條

移工安心不酒駕 工作安穩保平安

 

*移工來台後 知悉感染愛滋之處遇Q&A

一、我國目前對於移工感染愛滋病毒者入境之作為

Q1:移工在臺工作,雇主或仲介可否要求移工檢驗愛滋病或提供檢驗結果?

A1:不可以。為尊重愛滋病患者人權並符合國際趨勢,「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已於民國10424日總統令生效,刪除外籍人士在臺停留超過3個月需接受愛滋篩檢相關規定。

勞工有感染疑慮,仍可自費檢驗,至於檢查結果,依法醫療機構只能將告知當事人,不得通知雇主,雇主如在招募及僱用移工時,要求篩檢或提供愛滋病檢查結果等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將會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對雇主後續申請聘僱移工案件不予核發或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另外,人力仲介公司若受雇主委任,要求勞工篩檢或提供檢驗結果,亦將依法查處。

 

Q2:若移工來臺後感染愛滋病毒,是否會被遣返出境呢?

A2:我國自民國10424日總統令公布「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已取消外籍愛滋病毒感染者之入境、停留及居留限制,因此移工不須因其感染愛滋而被遣返回國。

 

Q3:感染愛滋病毒的移工,在臺是否有相關愛滋治療費用的補助?

A3:我國政府不補助外籍人士在臺開始服藥治療愛滋的2年內醫療費用;至於在臺服藥2年後治療費用,若有加入我國健保者,則依健保署之規定辦理,相關問題可洽健保署諮詢服務專線 0800-030- 598

 

Q4:若外籍勞工在臺感染愛滋病毒,每年治療費用為何?

A4:每年治療費用約新台幣30萬元(約美金1萬元),因此建議移工可先於母國接受愛滋病毒篩檢,了解自身健康狀況;如果為愛滋病毒感染者,建議留在母國接受治療;此外想來我國的工作者,可先行購買醫療保險,以免造成個人財務負擔。

 

Q5:移工若在臺染愛滋,雇主可否遣返移工或廢止其聘僱許可?

A5:不可以。移工罹患愛滋病,其工作權益仍應給予保障。因愛滋病已非健康檢查檢驗項目,無法僅因移工罹患愛滋病而廢止聘僱許可,移工如罹患愛滋病,若其欲返回母國仲介或雇主應協助其完成解約驗證等程序,若其仍有意願留臺工作,經與原雇主達成合意,可辦理轉換雇主並由有意願承接之新雇主聘僱。此 外,患有愛滋病的移工,於勞動部規定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倘無雇主願意承接,仍須於期滿後由原雇主安排出國。如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符合勞動部安置相關規定,經地方政府認定雇主無法妥善照顧,仍可予以安置。

 

Q6:罹患愛滋病的移工,若在就業時受到歧視或不公平待遇,該怎麼辦?

A6:移工除可向雇主提出申訴,如對於該項申訴處理有延遲或對處理結果不服,亦可透過1955或自行向當地勞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二、協助感染愛滋病毒的移工取得醫療專業之資源

Q7:如果移工檢驗出感染愛滋病毒後,該怎麼辦?

A7:由於愛滋病在臺灣屬於通報的疾病,因此當移工在醫療院所檢驗確定感染愛滋病毒時,醫院會通報衛生單位,有衛生單位人員主動與之聯繫,後續則會並給予相關諮詢與適度的協助,並協助轉介至醫療體系(如愛滋病指定醫事機構),因此不用過度擔心。如有就醫相關問題也可洽各縣市衛生局。

 

Q8:愛滋病指定醫事機構是什麼,要如何尋找最近的愛滋病指定醫事機構呢?

A8:愛滋病指定醫事機構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指定設立之愛滋病特約醫事機構,它可提供愛滋病相關的篩檢、諮詢服務及醫療照護,若您需尋找離自己最近之指定醫事機構,可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搜尋。

 

Q9:臺灣的愛滋病指定醫事機構,是否僅對本國人提供服務呢?

A9:愛滋病在現今醫療科技下已可服藥控制,臺灣目前共有79家愛滋病指定醫院、1家指定診所及48家指定藥局,來協助愛滋感染者醫療服務,且無論是本國人或外籍人士,都可提供必要的醫療照護,但目前我國政府不補助外籍人士在臺開始服藥治療愛滋的2年內醫療費用;至於服藥2年後的醫療費用,若有加入我國健保,即依健保署規定辦理。

 

Q10:國內還有哪些資源及管道可尋求協助?

A10:目前臺灣除有前列之愛滋病指定醫事機構及縣市衛生局()外,還有民間團體(如台灣紅絲帶基金會、臺灣露德協會等),協助辦理如愛滋病衛教宣導、篩檢、諮詢及個案輔導等服務,此外也有同志健康社區服務中心等資源,皆有提供服務及諮詢。你可以找離你居住地最近的地點尋求協助。更多愛滋病 的相關資訊也可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或可撥打1922詢問。

 

Q1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是否有提供免付費專線可洽詢呢?

A1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設有24小時免付費專線,若有任何傳染病相關疑問即可撥打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諮詢。

 

三、愛滋病衛教宣導內容

Q12:什麼是愛滋病?

A12:愛滋病又稱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它是由愛滋病毒(HIV)侵犯人體免疫系統所引發的疾病。感染愛滋病毒的人,通常不會立即發病,感染初期的症狀與感冒類似。但這種病毒卻會在無形中,持續在體內繁殖,使感染者逐漸喪失免疫力,甚至死亡。

 

Q13:愛滋病的傳染途徑?

A13:愛滋病是透過血液與體液交換而感染的,因愛滋病傳染途徑特定,因此當與朋友/學生正常相處時並無被傳染之虞,其感染途徑如下;

(1)性行為感染:不安全的性行為(無固定單一性伴侶、沒有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及水性潤滑液)

(2)血液感染:與感染愛滋病毒者共用針具(針頭、針筒、稀釋液)或刮鬍刀、牙刷等尖銳器具。

(3)垂直感染:感染愛滋病毒的母親,也可能經由懷孕、生產及哺餵母乳等過程,由母體直接將愛滋病毒傳染給新生兒。

 

Q14:愛滋病的症狀?

A14:感染愛滋病毒的初期,有些人不會有任何症狀,有些人則在感染後初期數週或1-2個月出現:發燒、頭痛、皮疹或頸部淋巴腺腫等症狀,這些症狀類似感冒,通常在1-2周內消失,易被誤診。愛滋病的相關症狀甚為複雜,全身性症狀如體重減輕、食慾不振、持續且經常性的皮膚發疹。

 

Q15:感染愛滋病毒後,是不是很快就會發病死亡?

A15:許多人都認為感染愛滋病毒(HIV)後很快就會惡化成愛滋病(AIDS),但並非所有感染愛滋病毒(HIV)患者都會變成愛滋病(AIDS),目前已發展很好的藥物,可控制患者體內病毒量,使其活得更健康。因此若真的感染了愛滋病毒,獲知感染後無須驚慌,主動積極早期治療且持續規律服藥,可與非感染者擁有一樣的生活品質。

 

Q16:針對感染愛滋病毒的移工,有需要規劃特別的生活嗎?

A16:感染愛滋病毒的外籍勞工在臺灣的生活應與一般人相同,不需要 做特別的安

排。但必須按時服藥,並積極治療。

 

Q17:若有發生疑似暴露愛滋病毒的事件(如接觸到血液等),該怎麼辦?

A17:面對此狀況,在不知感染風險大小的情況下,可先撥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922諮詢專線洽詢,並於暴露後儘快前往愛滋病指定醫院就診,由醫師了解暴露情形,評估是否需使用愛滋病毒預防性投藥。

 

Q18:若懷疑自己可能有感染愛滋病毒的話,該怎麼辦?

A18:您可以至全臺的篩檢服務地點來檢測及諮詢,目前相關資源如下:

(1)匿名篩檢:為保護個人隱私,目前全台有多家家醫院有提供 匿名篩檢服務,其中有部分醫院提供網路預約服務。民眾可 透過匿名諮詢網來評估愛滋感染風險後,不用掛號也不須留下個人基本資料,即可連結至這些醫院來進行網路預約。

(2)各縣市衛生局()、同志健康中心、民間團體(例如紅絲帶基金會、同志熱線、露德協會等),也提供免費篩檢服務。

 

Q19:什麼情況下需要進行愛滋病毒篩檢呢?

A19:若曾有發生不安全性行為(如發生未戴保險套的性行為),或共用針具等,就應進行愛滋篩檢,而對於性伴侶數眾多、頻繁更換性伴侶、性行為伴隨用藥或酒精等發生不安全性行為風險較高的人,則應該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

 

*移工難入境照顧怎麼辦?雇主可國內承接或撥1966申請長照服務

新聘外籍看護工受疫情影響無法入境,家中長輩照顧需求怎麼處理?勞動部表示,雇主可選擇承接在臺等待轉換的外籍看護工;亦可撥打1966長照專線或至各地長期照顧服務管理中心洽詢長照資源,協助家中照顧需求。

  勞動部說明,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若雇主新招募的外

籍看護工因為疫情無法入境來臺工作,可選擇到各地的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承接

在臺等待轉換的外籍看護工,以減少國外引進的等待時間,相關申請程序可撥打勞

動部專線02-8995-6000洽詢。

為了處理疫情期間,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失能者照顧需求問題,衛生福利部在109

330訂定因應疫情照顧處理機制,符合長照需要等級2級以上的失能者,如

果新聘僱的外籍看護工因疫情不能入境、原聘僱的外籍看護工返鄉暫時無法來臺,或

是入境後需居家檢疫或隔離14天,已放寬可使用居家照顧、社區照顧等照顧服務;

另如果原本已在家中服務的外籍看護工因故須居家隔離,為減少失能者家庭照顧壓

力,也放寬得使用喘息服務等長照資源。

勞動部表示,以上相關資訊都可至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網站查詢;如果有

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的需求,可撥打衛生福利部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至各地長期照顧

服務管理中心洽詢相關長照服務資源及申請程序。

 

*移工於疫情期間,延後或取消返國休假,其取消機票之必要費用損失,由政府補償

符合下列要件之移工,得向聘僱許可地之直轄市或縣()政府勞工主管機關申請機

票損失補償,但不包括航空公司或原購票公司已退費金額: 
一、於109317日前,已取得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且於申請補償時聘僱許可

仍有效之移工。
二、於109317日以前已開立機票,且原訂返國航班之日期及所訂機票起飛

時間於10931716時以後。以機票為憑。
三、每一移工以申請1次機票損失補償為限。但移工如經第三國轉機至來源國,其

2()以上航班之費用,可同次提出申請。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修正條文

<第二條>

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者,應於申請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前參加聘前講習。

前項聘僱家庭看護工之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關係之一者,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看護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之人參加: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繼父母、繼子女、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子女或繼子女之配偶。

四、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繼祖父母與孫子女、繼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

五、雇主為被看護者時,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

第一項聘僱家庭幫傭之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者,得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繼父母、繼子女、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子女或繼子女之配偶,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幫傭行使管理 監督地位者參加。

依前二項規定代雇主參加講習者,應提供共同居住親屬或代雇主行使外國人管理監督地位之證明文件或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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