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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播出【雙語介面好助益 移工轉換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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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播出【雙語介面好助益 移工轉換更便利】
重點宣導 

雙語介面好助益 移工轉換更便利!

移工勞動契約

「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已施行!

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修正規定

勞動部1955專線這項功能 協助移工溝通零距離

雇主聘請外籍配偶時需要負責確實查證責任

主動通知雇主溢繳就業安定費 足貼心!

 為強化民眾對於法令及政府服務之認識,加強宣導民眾除可利用國內照顧服務外,應循合法管道申請聘僱移工,杜絕非法介紹或無合法許可之移工,及參考國內仲介公司評鑑資訊並慎選委任,以達到「合法聘僱,安心照護」之目的。

*雙語介面好助益 移工轉換更便利!

  為使移工瞭解申請轉換雇主或工作案件受理及公告情形,促進勞資關係和諧並減少爭議,勞動部所建置的多國語言界面的「移工轉換雇主專區」已自108715日起正式上線使用,使移工能查詢轉換雇主或工作申請案的辦理情形,以及有意接續聘僱的新雇主相關資訊,使移工更便利轉換新雇主。

<提供移工轉換雇主平臺 媒合更便利>

  依現行規定,移工遇有不可歸責的事由,例如:被看護者往生或移民、雇主關廠、歇業或人身侵害等情事,為保障移工在臺的工作權益,移工除了可以透過三方或雙方合意轉換到新雇主處工作外,為使轉換資訊更為透明,使雇主或仲介公司辦理移工轉換雇主的媒合作業更加便利,勞動部已建置有移工轉換雇主的資訊專區,使移工得以順利轉換至新雇主處工作,該系統上線迄今,整體協助移工成功轉換雇主的比率已達9成以上。

<優化移工轉換雇主平臺 服務零距離>

  勞動部表示,考量移工如果欲自行上網查詢轉換雇主資訊,因轉換雇主系統僅提供中文界面,不諳中文的移工無法即時查詢轉換雇主或工作申請案相關資訊,為強化移工的轉換雇主機制,勞動部自108715日起,將轉換雇主系統增加英文、印尼文、越南文及泰文等4國語言的使用界面,移工可至「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網址: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依其母國語言別點選進入該網頁的「移工轉換雇主專區),於護照號碼欄位輸入移工的護照號碼,即可查詢自身轉出案件辦理資訊為「公告中」、「已下架」或「未登錄」等狀態,亦可查詢有意接續聘僱的新雇主公告資訊,以利隨時掌握最新轉換資訊,順利在臺轉換工作。

<系統操作雙語諮詢服務 使用系統不卡卡>

  移工朋友在使用「移工轉換雇主專區」有相關問題,1955專線可提供雙語諮詢服務,移工朋友可以撥打1955專線(手機或市話撥打1955專線即可)尋求協助,請雇主及仲介公司可以轉知移工多加利用。

*移工勞動契約

雇主聘僱移工,依規定應簽訂書面的定期勞動契約,也就是說勞動契約應約定起迄期日,並由勞雇雙方合意簽署。而勞動契約約定的期間長度,應依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外籍勞工聘僱期間一次最長為3年進行約定。

勞動契約的內容,由勞雇雙方合意約定,但約定內容不可以違反法令規定。一般勞動契約的內容除約定聘僱期間外,也包含約定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資與膳宿、工作時間、休假、休息與特別休假、以具體明確勞雇雙方的權利義務。

*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修正規定

勞動部為審查雇主申請聘僱或接續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於法定期間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時所檢附之「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特訂定本裁量基準。

雇主應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之一規定,規劃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規定其事項及基準如下:

如海洋漁撈工作(陸上居住)、養護機構看護工作、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及屠宰工作部分:

一、飲食:如飲用水、餐廳、廚房、伙食、

二、宿舍:通道、宿舍不得設置之工作場所、居住面積、宿舍應設置合乎規定之廁所、盥洗設備、隔離措施、訂定外國人住宿管理規則、保護外國人人身安全等。

三、管理:訂定外國人生活須知、環境介紹及設備使用、雇主或其委任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設置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人員、聘僱外國人中應配置具有雙語(即華語及該等外國人母國語)能力人員、辦理職前講習及法令宣導、休閒設施及宗教信仰場所之設置、設置及公告申訴處理機制等

像伙食的部分,雇主提供外國人伙食者,應尊重外國人意願及宗教禁忌,確保伙食之衛生、足夠且等價。外國人自費由雇主提供伙食者,應尊重外國人意願及宗教禁忌,確保伙食之衛生、足夠且等價。外國人人數未滿三十人者,應斟酌外國人多數意見決定伙食樣式;在三十人以上者,應由雇主與外國人共組伙食委員會決定之,其中外國人不得少於伙食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如管理的部分,以外國人易懂文字訂定外國人生活須知(含環境介紹、設備使用說明及外語廣播電臺節目簡介等),在顯而易見之場所公告,且於外國人住宿前以其易懂語言說明之。並辦理外國人「職前講習」,並介紹在華工作期間應遵守之法令,如健康檢查及傳染病等衛生健康法令、菸害防制法、動物保護法等,及我國風俗節慶等資訊。

*勞動部1955專線這項功能 協助移工溝通零距離

勞動部為協助移工語言溝通需要及提早適應在臺生活,設有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除24小時受理勞工諮詢、申訴案件外,還對雇主及移工提供中文與4國語言(印尼、越南、泰國及菲律賓)的線上通譯服務,可及時為雇主及移工解決語言溝通不便的問題。

1955專線 扮演溝通橋梁

  1955專線日前接獲菲律賓移工小亞的電話,她表示自己擔任家庭看護工,因為人生地不熟,很少外出,雇主請她外出買被看護者食物,雖然雇主有畫一張地圖給她,但是她不熟悉環境,找路、認路的時間要花1小時,雇主誤會她丟著被看護者,自己跑出門玩,讓她不知道該如何跟雇主說明。想起剛入境時,機場法令講習中有提到遇到語言溝通問題時,可以透過1955專線協助和雇主線上通譯溝通,解決工作上的不便,她便撥打1955專線。

  專線人員接獲來電後,馬上協助小亞與雇主溝通,化解這場誤會,雇主說會帶著小亞去認路,以免迷路,也記下了1955專線,往後有語言溝通問題時,可以透過三方通譯服務協助溝通。

全年無休 陪伴移工

  發展署說明,1955專線免付費、24小時全年無休,移工可透過專線詢問勞動權益訊息、生活諮詢及通譯服務,據統計近5年平均每年約有20萬通來電,提供超過約4,500通的線上通譯協助,每天都有4國語言(印尼、越南、泰國及菲律賓)專線人員為移工解決在臺工作的疑難雜症,讓在臺工作的移工能有通譯服務的依靠,另雇主與仲介也能多加利用此項服務。

1955專線協助移工溝通零距離

  1955專線線上通譯的功能,在第一時間協助通譯移工想表達的話給雇主知道,藉此也能協助雇主轉達給移工瞭解,減少雙方因語言上溝通不來而產生更多誤會或爭議,除了工作外,如移工於就醫、洽公或生活上需要通譯服務,亦可利用電話撥打1955專線,由專線人員提供線上即時通譯服務,讓移工在臺生活溝通零距離。

*「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已施行!

為兼顧被看護者照顧需求及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勞動權益,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共同推動「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且為獨居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長照需要者,可申請喘息服務,若有相關需求之民眾,可多加利用,以滿足失能者照顧服務的需求,落實外籍家庭看護工之休假權益。

衛生福利部原規定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被照顧者,在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協助照顧達1個月者以上者,才能申請補助給付的喘息服務,因此當外籍家庭看護工週休1日或短暫休假時,雇主需由家人自行照顧或全額自費聘僱本國照顧服務員或尋求喘息服務單位購買服務。

勞動部表示,為減輕失能者家庭照顧壓力、落實移工休假權益、促進勞雇關係和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看護者,如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第7級或第8級且為獨居(僅與外籍家庭看護工同住)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長照需要者,於所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提供照顧時,可申請使用居家、機構、日間照顧、夜間喘息等喘息服務,並依據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等身分別給予100%95%84%費用補助額度,相關經費由長照基金與就業安定基金共同分擔。

這項措施已於107121日施行,民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若有喘息服務的需求,可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申請,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將有專人提供申請喘息與其他長照服務相關資訊與諮詢服務。

民眾有長照服務需求,請撥1966長照服務專線(前五分鐘免費),服務時間:周

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雇主聘請外籍配偶時需要負責確實查證責任

  再來提醒我們雇主朋友的重要訊息,那就是『雇主聘請外籍配偶時需要負責卻實查證責任』。因著那就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根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所規定,為了避免雇主未盡查證義務導致非法聘僱持偽造外僑居留證件之外國人從事工作,即日起,雇主在聘僱獲准依親居留之外籍配偶從事工作前,應該先核對外對方的外僑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像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的正本,然後要存留影印本。因為如果雇主沒有切實地核對正本資料,切實地詢問應聘者的相關資料的話,就有可能會因此聘僱到行蹤不明的逃逸外籍勞工喔,這如果一旦被查獲屬實的話,雇主就需要承擔責任的,最重將被處以新台幣75萬元的罰鍰。真的不能掉以輕心喔。

<教育新航線>

*主動通知雇主溢繳就業安定費 足貼心!

  為便利雇主申請退還因聘僱移工所溢繳的就業安定費,勞動部針對有溢繳費用的雇主,於寄發就業安定費繳款通知單時,會一併附上「溢繳就業安定費核退申請書」通知雇主,以指導雇主如何快速辦理退費事宜。

<溢繳就業安定費 勞動部主動報你知>

  聘僱移工的雇主有時因重複繳費或移工聘期等資料異動的緣故,會有溢繳就業安定費的情形。為便利雇主申請退還溢繳的費用,勞動部於每年25811月要印製及寄發就業安定費繳款通知單前,針對扣除當期應繳就業安定費金額後仍有溢繳情形的雇主,主動檢附核退申請書通知雇主辦理申請退費,107年度合計已通知溢繳的雇主人數達6,028人。

<退費程序好便利 款項直接入帳戶>

  勞動部表示,收到核退申請書的雇主,僅需填寫簡單資料,並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及雇主本人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即可向該部申請退費,且經審核無誤後,就會立即將溢繳款項直接匯入雇主帳戶;至於不方便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的雇主,也可以選擇以郵寄開立劃線且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的方式辦理退費。

<申請退費小撇步 讓你一次就搞定>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確實在核退申請書上簽名或蓋章(法人則應加蓋大小章),並依申請書說明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雇主的存摺封面影本,就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退費手續。如有繳納就業安定費的相關疑問,均可電洽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電話:02-8995-6000),或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網址: https://www.wda.gov.tw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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