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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播出【弱勢家庭免繳就業安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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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播出【弱勢家庭免繳就業安定費】
重點宣導 

弱勢家庭免繳就業安定費

什麼是就業安定費?

免繳就業安定費身分報你知 勞動部主動勾稽資格揪感心

免出門繳納就業安定費安全防疫無漏洞

家庭雇主變更就業安定費帳單地址,自然人憑證登錄上網輕鬆辦!

協助雇主快速辦理溢繳就業安定費退還作業

個案疫調資訊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公布,請勿自行散布或轉傳以免觸法

移工在台居家檢疫期間相關費用應由雇主負擔

英國疫情嚴峻且病毒出現變異,1223零時起,自英國入境及過去14日有英國旅遊史者皆至集中檢疫所進行居家檢疫

因應年末跨年等大型活動,指揮中心加強相關集會活動防疫措施!

因應印尼移工暫停引進,協助雇主改聘其他國家移工之措施

*什麼是就業安定費?

依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故就業服務法第55條另規定,雇主聘僱移工應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弱勢家庭免繳就業安定費

 弱勢家庭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可免繳納就業安定費!勞動部表示,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或被看護者如果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的資格,可以免繳納就業安定費。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惟為減輕弱勢族群家庭照顧經濟負擔,針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或被看護者,如為依社會救助法所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老人福利法授權訂定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領有老人生活津貼者,或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授權訂定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規定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標準領有生活補助費者,可免繳納每月新臺幣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勞動部統計截至10911月計有13,934名的雇主或被看護者經勾稽符合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資格,其中具低收入戶資格者1,744人、具中低收入戶資格者915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4,129人、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7,146人。

     勞動部表示在每季寄發就業安定費繳款通知單之前,都會主動勾稽雇主或被看護者是否符合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資格,符合資格的雇主將直接減免符合資格區間的就業安定費,無需民眾申請。但如果社會福利資格因申請時間差等原因致未被勾稽到而收到繳款通知單,民眾可檢具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開立的社會福利資格,並填具申請書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3910)申請免繳納就業安定費。

     如需進一步諮詢可電洽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電話:02-8995-6000),或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網址:https://www.wda.gov.tw)查詢。

 *免繳就業安定費身分報你知 勞動部主動勾稽資格揪感心

  為減輕經濟弱勢民眾的負擔,依就業服務法第55條規定,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或被看護者如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的資格,可免繳納就業安定費。勞動部表示自10511月起已主動勾稽雇主及被看護者的社會福利資格,符合資格者無需申請,即可免繳就業安定費。

  勞動部提醒,申請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相關申請表件,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點選「為民服務」「下載專區」「就安費及保證金類」查詢即可下載「聘僱外籍看護工者就業安定費調整數額申請表」,歡迎多加利用!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洽詢電話服務中心(02)8995-6000,將有專人服務。

*免出門繳納就業安定費安全防疫無漏洞

  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接觸,勞動部表示雇主防疫期間繳納就業安定費,可透過免出門繳費方式,確保防疫安全不打折。

<約定自動扣繳及行動支付,在家也能繳納就業安定費>

  勞動部說明,雇主聘僱移工從事工作,應按期繳納就業安定費。目前可透過約定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自動扣繳就業安定費,雇主不必出門即可自動完成繳費,扣款繳費成功勞動部也會主動寄發繳納證明方便雇主查對。另外,勞動部也提供e-bill全國繳費網以線上方式繳費、台灣Pay直接掃描帳單上的QRcode及嗶嗶繳直接掃描帳單上的「超商、全國農漁會信用部專用條碼」等行動支付管道,同樣可以免出門繳納費用,而且免收手續費,同時繳費紀錄亦會保存在所使用的App中,提供雇主隨時查詢,防疫期間也能在家繳費。

<輕鬆在家繳費,病毒不近身>

  勞動部表示,為防堵武漢肺炎的威脅,除勤洗手、戴口罩及避免去人多的地方等,在家透過自動扣繳及行動支付輕鬆繳納就業安定費,可減少接觸病毒的機會。勞動部提醒,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就業安定費,以免逾期遭加徵滯納金。如有繳納就業安定費相關問題,可電洽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電話:02-8995-6000),或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 )查詢。

*家庭雇主變更就業安定費帳單地址,自然人憑證登錄上網輕鬆辦!

  勞動部寄送就業安定費帳單又有新的便民措施!勞動部表示,為提供更簡便快速的服務,聘僱移工的家庭雇主自即日起,無需再填寫申請書及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即可採自然人憑證線上登錄方式變更就業安定費帳單寄送地址。

<免附申請文件,線上立即辦理>

  依就業服務法第55條規定,雇主聘僱移工應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移工聘僱管理事務之用。因此,勞動部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都會將就業安定費帳單寄送至雇主指定的地址。

  勞動部說明,聘僱移工的家庭雇主申請變更就業安定費帳單寄送地址的案件每年約有12,000件,目前雖可透過網路線上提出申請,但仍須填寫申請書及上傳相關申請表件,並等待審核後才能完成變更。為提供更簡便快速的服務,簡化申請程序及流程,家庭雇主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輸入相關資料後,即可完成就業安定費帳單寄送地址變更,無需再填寫申請書及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變更帳單地址好便利,線上登入系統就搞定>

  勞動部表示,透過網路線上變更就業安定費帳單寄送地址非常簡便,家庭雇主只要利用自然人憑證與讀卡機,於「外籍勞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 https://fwapply.wda.gov.tw )」依身分別登入後,點選「案件申請/異動就業安定費地址」,並輸入各項欄位資料,然後再點選「資料送審」按鍵傳送資料,即可完成就業安定費帳單寄送地址變更。

  勞動部提醒,有關家庭雇主對於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變更就業安定費帳單寄送地址如有任何問題,可以撥打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35-6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協助雇主快速辦理溢繳就業安定費退還作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針對溢繳就業安定費之雇主,已開辦隨就業安定費帳單檢附「溢繳就業安定費通知暨核退申請書」服務,並就退還程序及書表提供填寫範例,方便雇主申辦。因聘僱外國人資料異動或雇主重複繳款等緣故,偶有雇主溢繳就業安定費情事,為使雇主快速辦理溢繳就業安定費退還作業,發展署表示,除信函通知雇主辦理溢繳就業安定費退還作業外,自1058月起倘有雇主溢繳就業安定費情形,即採隨就業安定費帳單檢附「溢繳就業安定費通知暨核退申請書」,並告知雇主可選擇溢繳金額扣抵下期就業安定費或向發展署申請退還,至退還作業所須檢附證明文件及書表填寫範例亦隨附帳單提供雇主參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醒,依就業服務法第55條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6條之2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的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受聘僱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情事,經雇主依規定通知而廢止聘僱許可者,則無須再繳納就業安定費,如雇主繳納的就業安定費,超過應繳納數額者,得檢具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申請退還。民眾如對上述服務有任何疑義,可電洽客服中心詢問(聯絡電話:02-89956000)。

*個案疫調資訊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公布,請勿自行散布或轉傳以免觸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4日表示,今年41公布「指揮中心記者會確診者個案資料發布原則」,該原則係依照政府資訊法、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範,表列各項個案資訊公開、公開原則。本次基於防治需要,指揮中心依據該原則,公開案765可傳染期間,無法掌握接觸者之公共場所活動史,其餘活動史因已可追蹤掌握接觸者,故不特別公開。

指揮中心說明,個案資訊是否公開,皆依循前述原則考量公開資訊是否有防治需要,由於訊息種類及傳播型態種類繁多,有無不良影響,需視個案情節而定,難以一言蔽之。因此,媒體、民眾露出訊息亦應遵循指揮中心所公布相同原則,在無防疫需求下,露出相關虛假訊息若造成公眾無謂恐慌、謠言流竄、侵害他人個資或機構運作,耗費社會成本及資源等,除涉及行政裁罰外,亦可能有刑事責任及民事侵權責任。

*移工在台居家檢疫期間相關費用應由雇主負擔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確保國家防疫安全,自日前入境之移工需進行居家檢疫,因為雇主引進移工應負管理之責,並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規劃移工住宿地點,移工在臺居家檢疫相關費用由雇主負擔。另雇主應出具「防疫隔離請假及有無支領薪資證明」作為移工申報防疫補償金,移工檢疫期間所衍生之住宿費用不得從薪資中扣除,如有上述情事經查明屬實,將處以雇主罰鍰並廢止聘僱許可,如移工領取薪資有異常情況,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諮詢。

移工於檢疫隔離期間,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且沒有支領薪資或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亦可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每人每日新臺幣1,000元防疫補償金。移工可自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2年內,檢附申請書、居留證或護照、移工個人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雇主出具「防疫隔離請假及有無支領薪資證明」,向政府申請防疫補償金。有關上開補償金移工如有遭遇困難,亦可請雇主或所受委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申辦。移工居家檢疫吃和住的開銷約每人2萬多元,申請的防疫補助金應為移工所有,雇主不得阻攔申請或沒有說明,特別提醒移工朋友有權利申請,並且不應該被扣薪。不論雇主或仲介公司都不能用任何理由,從移工的月薪扣除薪水或是補助金,若經發現,該雇主將被處罰鍰並且廢除聘僱許可。除了承擔移工居家檢疫費用,雇主更應出具「防疫隔離請假及有無支領薪資證明」讓移工能順利申報防疫補助金。如果對薪資有所疑慮的移工朋友,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求助。

有關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申請審核作業規定及申請書請至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導頁/紓困補償措施/民眾項下下載,或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洽詢。

*英國疫情嚴峻且病毒出現變異,1223零時起,自英國入境及過去14日有英國旅遊史者皆至集中檢疫所進行居家檢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表示,英國近期COVID-19疫情嚴峻,尤其自今年9月發現首例病毒變異株後,感染變異株病例自11月快速增加,截至12131,108 例,英國當局表示傳播力可能較原病毒株增加7成,刻正評估對疫苗效力影響性。此外,丹麥、冰島、義大利、荷蘭、澳洲亦已報告該變異株感染病例,我國亦將對來自該些國家的境外移入病例加強監控。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返國後應落實居家檢疫,期間如出現疑似症狀,請主動聯繫衛生局或各縣市關懷中心,並依指示就醫,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時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供及時診斷通報。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洽詢。

*因應年末跨年等大型活動,指揮中心加強相關集會活動防疫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考量跨年晚會活動具有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的特性,故請民眾務必遵守活動期間之防疫規範:

(1)主辦單位應於活動場域提供足量之手部清消用品、提高公共廁所之消毒頻率並設有

醫療應變措施,且除指定販賣區外,場內不得販售飲食。

(2)室內活動不得販售無座位票並落實實聯制,同時須規劃固定入口,且於入口處進行

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

(3)參與活動者於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經勸導不聽者,

予以裁罰。

(4)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

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包括表演者及活動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相關活動。

(5)為利通知防疫相關訊息,請參加民眾攜帶手機。

*「問題Q&A你問我答」單元

新北市三重區林小姐詢問:暫時停止引進印尼移工,請問政府是否有何緊急協助的方式或策略?

回答:

*因應印尼移工暫停引進,協助雇主改聘其他國家移工之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表示,鑑於印尼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為確保我國邊境防疫量能與社區防疫安全,自18日起將持續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來臺工作。為此,勞動部已推動相關措施,協助雇主改聘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來源國的移工,並與該等移工來源國駐臺代表處聯繫,及主動延長雇主引進許可效期。

因應印尼籍移工持續暫停引進,雇主如規劃改聘其他來源國的移工,需要依據各不同來源國的規範,重新驗證勞動契約。因此,勞動部已分別聯繫越南、菲律賓、泰國的駐臺代表處,針對由印尼變更為引進其他國家移工的雇主,給予專案協助,加速勞動契約的驗證程序,縮短引進移工的行政流程。

勞動部表示,雇主引進移工的許可效期為6個月,6個月期滿未能引進移工,如有不可歸責的事由,得向勞動部申請延期。為協助雇主改聘其他國籍的移工,勞動部針對雇主所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如於1091216日起至110316日止期間內效期屆滿,均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例如原於1091225日屆滿,效期就延長至110325),無須再由雇主向本部提出申請延期,以利雇主有充裕的時間改聘越南、菲律賓或泰國籍移工來臺工作。勞動部後續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於印尼當地疫情狀況評估,適時檢討調整配套措施。相關延長入國引進許可效期要件及注意事項,可洽詢0800-000-978專線,或可參考本部公布的「相關防疫問答集」(網址: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5003/45004/)

目前移工入境後,仍應依指揮中心指示進行檢疫14日,社福類、不限類別重出入國、菲律賓籍移工入境統一由政府安排集中檢疫。衛生福利部調撥勞動部運用集中檢疫床位數已擴增至1,700床,近期取得簽證的移工,均可立即取得集中檢疫床位,無須等待床位造成延後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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