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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專訪恩典法律事務所蘇家宏律師談<繼承時,配偶可先拿走遺產一半後再分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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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專訪恩典法律事務所蘇家宏律師談<繼承時,配偶可先拿走遺產一半後再分配嗎?>

日期 : 818() 生活法律一點通

主題 : 繼承時,配偶可先拿走遺產一半後再分配嗎?

 

【案例】:

劉先生是家中的經濟之柱,負責外出上班工作,老婆則是家庭主婦,在家照顧三個小孩,某日劉先生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意外事故死亡,留下婚後財產1,000萬元,但生前並未立下遺囑,此時應如何進行遺產分配?
   
當夫妻之一方死亡時,大多數繼承人直覺反應的遺產計算方式,都是直接將死者的遺產,如按上述案例而言,會將1,000萬元直接除以四,由老婆與三個小孩均分,但這樣一來實際上是忽略了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另外,也有繼承人雖然知道法定財產制須先處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再進行繼承分配,但卻概略地理解為「配偶可以直接先拿一半」。上述兩種理解是否都不完全正確,實際上遺產分配是否比繼承人想得更複雜!
 
問題討論:

Q1何時會採「法定財產制」?

Q2何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Q3先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再分配遺產,是否會使遺產稅少繳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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