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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30日播出【疫情警戒降2級,何時取消移工應加附PCR檢驗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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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30日播出【疫情警戒降2級,何時取消移工應加附PCR檢驗之規定】

疫情警戒標準調降第2級,有關轉換雇主及雇主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問答集

題:疫情警戒已降為2級,何時取消移工應加附PCR檢驗之規定?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723日宣布,自727日至8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各部會得依指揮中心所發布之通案性原則另訂指引。
二、為避免移工轉換雇主、調派或工作延伸造成防疫破口,經指揮中心指示,自11066日起暫緩移工轉換雇主、調派或工作延伸。另考量國內疫情趨緩,指揮中心已宣布有條件解封,包含自11071日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雇主、713日恢復事業類移工轉換雇主及719日恢復60日以上調派,以上解封措施,移工應依規定採檢PCR。爰勞動部已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以利雇主、仲介公司及移工遵循辦理。
三、疫情警戒已降為2級,移工轉換雇主、或辦理60日以上調派,仍應依據上開規範辦理PCR檢驗。上開防疫措施,將視國內疫情狀況,持續滾動檢討,並適時對外發布說明。

 

雇主或仲介應尊重移工接種疫苗意願 並協助移工預約施打

依據指揮中心接種疫苗規範,移工若符合接種疫苗資格,得至預約平臺登錄接種。勞動部說明,因疫苗接種非屬強制性,雇主或仲介公司應鼓勵移工接種疫苗,並協助移工預約,惟應尊重移工接種意願,不可強迫一律接種。

  勞動部說明,指揮中心陸續開放各類別及18歲以上國民可至「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登記與預約系統」預約登錄,並依簡訊通知預約接種日期,移工比照國民待遇亦得上線登錄取得預約資格,並依預約時間前往指定地點,經醫師詢問過去接種疫苗情形或是否有發燒、過敏等綜合評估程序,且經當事人簽署疫苗接種評估及意願書後,由醫護人員予以接種。基於風險預防,勞動部鼓勵符合資格移工應儘速接種疫苗,勞動部已將預約程序翻譯成4國語言,放置權益網站或透過「Line@移點通」主動推撥,以利移工自行預約接種。移工登錄疫苗預約資訊,詳情可至勞動力發展署官方網站移工疫情專區查詢。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移工施打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雇主或仲介公司應儘速協助移工就醫。如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或其他受害情事,移工得依據現行接種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機制提出補償申請,因相關疫苗接種及受害救濟補償程序已非常完備,請移工放心接種疫苗。針對部分雇主或仲介以切結方式,違背移工意願強迫接種疫苗,或要求移工拋棄任何權利,勞動部表示現行接種疫苗衍生醫療風險,移工與本國人同樣受相關規定保障。雇主如果有違反移工意願,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強迫移工接種疫苗,已涉有違反刑法第304條強制罪規定,將移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並依就業服務法論處。

 

110720日起恢復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 雇主需於調派日前3日內安排移工檢驗PCR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719日表示,國內疫情已較為穩定,為兼顧國內妥善安排人力及實務上業務需求,爰自110720日起恢復移工調派至同一雇主之其他工作場所。至於工作延伸(即雇主指派移工至客戶契約履行地工作),考量移工流動性較高及染疫風險,仍暫緩解封,未來將視疫情再行檢討。指揮中心說明,近期評估國內整體疫情及產業發展需要,將自110720日起恢復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雇主有必要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單次達60日以上者,應於調派移工時辦理以下事項:
一、安排移工核酸檢驗(下稱PCR):如為須向勞動部申請調派許可者(如營造業)

須於申請日()3日內安排移工檢驗PCR,且PCR結果須為陰性,始得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另其他工作類別無須經勞動部許可得逕調派者,須於調派日()3日內安排移工檢驗PCR,且PCR結果須為陰性始得調派移工,調派前應先將PCR檢驗結果送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

二、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倘若移工檢測PCR確診時,雇主應善盡雇主責任,並依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並依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續處。倘若移工檢測PCR陰性,雇主調派移工仍應依指引每日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雇主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如未於上開規定期限內安排移工檢驗PCR,未依規定向勞動部申請或未送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4款及第6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若違反2次以上,將廢止雇主聘僱許可及管制聘僱移工名額。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上開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仲介公司收取移工服務費注意三條件

許多移工由於疫情因素繼續留臺工作,疫情期間人力仲介公司是否可向移工收取服務費用? 對於展延工作年限的移工,人力仲介公司是否仍可向其收取服務費用?發展署說明,仲介公司向移工收取「服務費」與非疫情期間相同,必須符合「有簽約」、「有服務事實」及「不得預先收取」等三項條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解釋,目前臺灣人力仲介公司依法可向移工收取的費用僅有「服務費」,且雙方應簽訂書面契約並有提供服務事實後才能收取。服務費金額依移工當次入國後在臺累計工作期間,第1年、第2年、第3年以後,每月分別不得超過新臺幣1,800元、1,700元、1,500元。仲介公司如超收「服務費」以外的費用,經查證屬實後將予以重罰,最重可處停業1年。發展署也呼籲雇主協助移工瞭解相關規定及注意自身權益。發展署進一步說明,仲介服務費是移工與仲介公司依雙方所簽契約,由移工支付,此服務費並非由雇主支付。發展署提醒,雇主切記不可從移工的薪資中代為扣除來繳予仲介公司,否則將涉及未全額給付薪資的違法行為,依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失聯移工就醫諮詢專線-多國語

 

疫情防護!移工保障!1955移工母語文字客服上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1061日起提供文字客服服務,移工點進「LINE@移點通」或「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文字客服小視窗,將有線上專人以文字回復問題,提供最新疫情及移工權益保障資訊,歡迎移工朋友使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517上線的「LINE@移點通」已有7.2萬人加入使用,為進一步提供互動式文字客服,讓移工能線上詢問問題,自61起推出1955移工專線母語文字客服,結合「LINE@移點通」主動推播及1955移工專線的電話諮詢功能,採線上真人回答移工問題,另針對移工常見問題彙整答客問,移工只要點入視窗即可查詢;服務語言有英文、印尼文、越南文、泰文4國版本,真人互動式服務時間為每日730分至23時,服務以外時間將轉由1955移工專線以電話方式回答。移工朋友們可透過QrcodeLINE IDLINE好友連結等方式加入或至「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https://fw.wda.gov.tw/)點選「文字客服」圖像,即可獲得最新COVID-19疫情防護、移工在臺工作權益、1955常見問題、移工在臺生活資訊等資訊。 除了文字客服外,為利移工更多元取得資訊,本次也同步推出英文、印尼文、越南文、泰文等多國語言的臉書社群平臺,即時發布與移工權益相關資訊,增加與移工間的訊息溝通管道。    勞動力發展署歡迎雇主、民眾、仲介公司立即向移工朋友們分享此重要資訊,以保障自身權益,並共同為防疫而努力,共創雙贏的聘僱關係。「Line@移點通」之連結方式如附件。

 

產業類雇主線上申辦聘僱移工再簡化  登記公示資料介接免登打更便捷

   勞動部受理產業類雇主申請聘僱移工線上申辦作業又有新的便民措施!為提供產業類雇主更便捷的服務,自1107月起「移工申辦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申請書表只要鍵入雇主統一編號,申辦系統將會介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資料,自動帶出雇主公司行號、工廠名稱、地址與負責人姓名等相關登記公示資料,使雇主能更快速便捷登打申請資料。勞動部表示,產業類雇主原先申請移工應檢附申請書、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工廠登記證明等文件,現行如勞動部可由網路查知者,雇主則僅需於申請書表填寫相關資訊,無需再檢附該應備文件。考量產業類雇主的公司行號、工廠名稱與地址偶有因文字長度較長,於申請登打時常發生錯誤,故為減輕雇主重複登打資料負擔及減少資料誤植情形,勞動部自1107月起再優化線上申辦的程序,產業類雇主相關申請案於登打申請書表時僅需填寫統一編號與工廠登記證編號,線上申辦介面即可帶入公司行號、工廠名稱、地址與負責人姓名等相關登記公示資料,提升登打效率與資料正確性。勞動部提醒,如雇主於操作「移工申辦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時,有任何問題或有疑義不明的地方,可以撥打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35-6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教育新航線】單元

7/27起至8/9全國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二級之強化警戒措施(多國語版)

110.07.27--1922預約疫苗接種登記簡訊-多國語版

重要通知-有參加健保的移工朋友,符合疫苗施打開放條件者,可上網意願登記

 與預約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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