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線上收聽 廣播節目表 節目精華區 佳音出版 支持佳音 社群網站 下載區 主持人 佳音新聞聯播網 關於佳音 連絡我們 線上客服 設為首頁
線上收聽
經典音樂網 佳音現代音樂網 羅東電台 佳音電台 桃園 FM 104.3

WebApp 說明 app store Google Play
[ ]
RSS L FB
首頁精華節目溫情一線牽世界大不同
新聞 節目
10月21日播出【移工專案引進計畫0+7自主防疫問答集(移工篇、仲介篇)】
溫情一線牽世界大不同 - -
---- - -
- -
10月21日播出【移工專案引進計畫0+7自主防疫問答集(移工篇、仲介篇)】
*「政策一點通」單元
宣導重點:
移工專案引進計畫0+7自主防疫問答集(移工篇、仲介篇)
勞動部持續精進僑外生評點制工作許可申審作業 協助餐旅業者留用僑外生在臺工作
LINE@移點通-中階技術人力 也可以轉換雇主嗎?—多國語版本
LINE@移點通—仲介代辦「中階技術人力」收費規則
申請社福類移工防疫旅宿費用補助雇主仲介應注意事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變化多 落實防疫護安康—多國語版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怎樣才算重複感染COVID-19?—多國語版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11起擴大納入18-49歲民眾接種默德納次世代雙價疫苗追加劑—多國語版本
LINE@移點通—颱風期間應留意工作環境之變化以降低工安意外風險—多國語版本

*10月13日0+7新制後 修正移工入境防疫措施
配合指揮中心0+7邊境檢疫措施,勞動部報請指揮中心同意,自111年10月13日起,雇主應安排移工於符合1人1室且有獨立衛浴之旅館、移工宿舍或雇主自宅之地點自主防疫;產業移工及非重症高風險社福移工依規定快篩陰性,得於7日自主防疫期間內從事許可之工作。

參、移工篇
問題一:移工入境前須辦理那些防疫措施?
回答:自111年2月15日起,移工須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滿14天始得入境,另移工須檢附母國主管機關查核合格之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防疫計畫證明文件送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申請來臺工作簽證,並完成以下防疫措施:移工於入境前,應完整接種經世界衛生組織(WHO)緊急使用清單(Emergency Use Listing)所列COVID-19疫苗種類,或經我國衛生主管機關緊急使用授權之COVID-19疫苗種類。移工應落實境外自主防疫措施,另自特定國家入境者,相關篩檢規定,應依指揮中心指示辦理。

問題二:移工入境時如有疑似COVID-19症狀時,該如何處理?
回答:依指揮中心指示,如入境前14日內有疑似COVID-19症狀,應於入境時主動通報,勞動部機場服務站人員及疾病管制署之機場/港口檢疫人員,依檢疫人員評估,配合於國際港埠或後送醫院採檢。如事後發現有不實申報情況,經查證屬實,將移請衛生單位依傳染病防治法辦理。

問題三:移工入境後須如何辦理自主防疫? 
回答:依雇主安排地點辦理自主防疫,並應遵守指揮中心公告之自主防疫指引。

問題四:移工入境後自主防疫期間應進行快篩之時間?又是否外出或工作?自主防疫期間有工資嗎?
回答:自主防疫期間續住同一處所,為雇主同意專案引進的條件之一,移工雖無出勤給付勞務,惟仍應屬依勞動契約約定,照付工資。如未履行給付工資,產業類雇主將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家庭類雇主將以違反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43 條第 4 項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論處。產業類移工:如移工於自主防疫期間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並有向勞動部機場服務網登錄備查時,即可外出及工作。社福類移工:依指揮中心111年9月29日指示,自主防疫期間應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即65歲以上長者、6歲以下幼童、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故配合指揮中心自主防疫指引及措施分別辦理如下:服務重症高風險對象者: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從事工作,但有2日內快篩結果陰性並向勞動部機場服務網登錄備查者,仍得外出。服務非重症高風險對象服務對象「有」醫囑證明無免疫不全或低下情形,如移工於自主防疫期間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並向勞動部機場服務網登錄備查時,即可外出及工作。服務對象「無」醫囑證明者,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從事工作,但有2日內快篩結果陰性並向勞動部機場服務網登錄備查者,仍得外出。特殊情形:如服務對象確有照顧必要,1.雇主及被看護人為同一人且本人同意,或2.機構看護工依機構防疫規範並經雇主同意,且每日工作前進行快篩結果為陰性,並向勞動部機場服務網登錄備查者,始得外出及工作。

問題五:移工快篩結果應如何回報?
回答:快篩結果請於每次快篩後,將快篩結果回報雇主或委任之仲介公司,以利雇主(或仲介公司)於本部機場服務網登錄備查。如結果為陽性,請配合雇主及衛生單位之指示辦理。快篩試劑如毀損、遺失、汙損或不足時,移工應立即通知雇主或仲介公司,請雇主提供新的快篩試劑供移工使用。如指揮中心有調整應快篩之次數,本部將視防疫需求調整,並公告於勞動部機場服務網,屆時請依本部公告辦理。

問題六:移工是否須支付入境後辦理自主防疫之相關費用?
回答:新引進之移工:自主防疫期間入住旅館費用、交通費用、入境後快篩費用,由雇主負擔或政府支應,移工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持有我國居留許可出境後重入國之移工:自主防疫期間入住旅館費用,除因雇主指派而出國者外,該費用勞雇雙方自行協商議定支付。其餘交通費用、入境後快篩費用,由雇主負擔或政府支應,移工無須負擔。

肆、仲介篇
問題一: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於入境自主防疫方案期間需要辦理哪些防疫措施?
回答:自專案引進計畫實施(110年11月11日)起,專案辦理移工引進。另實施時間如經指揮官指示,得延長、變更或提前終止專案計畫各階段之實施。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應訂有防疫計畫,經該國主管機關查核符合規範後,並出具證明文件,後續移工應檢附證明文件送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作為申請來臺工作簽證之憑據;但於專案計畫實施日前,已申獲簽證且尚在簽證效期內之移工,免附。移工於入境前,應完整接種經世界衛生組織(WHO)緊急使用清單(Emergency Use Listing)所列COVID-19疫苗種類,或經我國衛生主管機關緊急使用授權之COVID-19疫苗種類。移工應落實境外防疫措施,另自特定國家入境者,相關篩檢等規定,應依指揮中心指示辦理。

問題二:外國人力仲介公司訂定的防疫計畫須包括哪些事項?
回答:外國人力仲介公司辦理移工職前訓練之場所,同一時段訓練人數及所安排住宿地點之居住人數應減少50%,住宿地點每房居住人數不得超過6人。

問題三:外國仲介公司辦理移工訓練要注意哪些防疫事宜?
回答:配合防疫需求,且同一時段訓練人數及住宿人數減少50%,且每房居住人數不得超過6人。但依該國規定,移工來臺工作前,無須接受職前訓練者,免辦。

問題四:外國仲介公司如上傳不實資料,會有甚麼處罰?
回答:如外國仲介公司有提供不實接種疫苗資料,經查證屬實,勞動部將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第1項第6款規定廢止認可。

問題五:外國仲介公司輸出的移工入境後確診,是否會被停權?
回答:倘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於同月份內引進移工之確診比率達20%,且確診人數達2人,則由勞動部函知外交部,請其轉知我國駐外館處,暫停核發該公司簽證1個月,以暫緩其引進移工。又為免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於復權後大量引進移工,規範該公司於恢復引進1個月內,引進移工人數不得超過停權前1個月之引進移工人數,並由駐外館處透過核發簽證予以管控。

問題六:國內仲介公司如果提供上傳不實資料,有什麼罰則?
回答:若上傳不實之疫苗接種證明或應登錄勞動部機場服務網之相關資料時,將以提供不實申請資料論處,仲介公司將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

問題七:國內仲介於移工入境後之責任為何?
回答:因仲介受雇主委任辦理就業服務事項,即應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善盡受任事務,故移工入境後,應協助雇主督促移工依自主防疫規定及本問答集內容辦理相關防疫措施。如未協助雇主善盡相關責任,致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時,仲介公司將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勞動部持續精進僑外生評點制工作許可申審作業 協助餐旅業者留用僑外生在臺工
  據報載僑外生留臺工作申請狂退件,致餐旅人才流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為加強延攬及留用在臺畢業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自103年7月起即訂定「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規定,餐旅業者得依評點制規定,檢附應備文件申請聘僱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許可,只要經審查累計點數滿70點,且從事的工作內容符合規定範疇,勞動部均立即核發工作許可,111年截至9月止,已核發僑外生評點制工作許可7,836件,核准通過率達92%;少數案件因申請文件不齊致點數不符,或僑外生從事工作內容疑似不符規定疑義,始會退請餐旅業者補正佐證文件及釐清工作內容,尚無餐旅業者指涉無故多次退件的情事。發展署說明,部分餐旅業者申請僑外生評點制工作許可未經同意的個案,主要發生原因是常有所送應備佐證文件未齊備致點數未達70點規定情事,例如評點華語能力項目漏附華語文檢測證書或成績單,或評點工作經驗項目未檢附非求學階段的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情事;另餐旅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內容,依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應為經營、管理、設計或規劃等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但少數餐旅業者所填寫僑外生的職務內容,係僅單純從事服務接待、房務服務、接聽專線及其他普通勞務工作,與現行法令規定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有別,致有請業者再行釐清之必要。發展署表示,為簡便僑外生工作許可申請作業程序,已於111年4月推動線上申辦服務,審核天數從12個工作天縮短為7個工作天;又為簡便餐旅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合法取得工作許可,並自9月1日起依法令規範及實務概況,廣蒐餐旅業者僱用僑外生從事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類型,於線上申請表格欄位條項化,提供業者清楚便捷勾選申請,減少業者因填寫工作內容疑義造成退件補正情形;如有其他疑義案件,發展署也已建立跨部會會商機制,將適時會商交通部觀光局等部會意見,並依會商結果續行審理。發展署補充說明,除持續加強宣導餐旅業者依評點制規定申請聘僱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所應檢附的各項應備文件及工作內容範疇等應行注意事項外,將於1週內主動聯繫餐旅產公協會團體,蒐集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擔任的工作職稱及實際從事的工作內容後,儘速邀集交通部觀光局及業者代表等共同討論凝聚共識,以期兼顧符合法令規定及業者實務需求具體做法,儘速調整修正相關申請書表及作業程序規定,以協助餐旅業者加速留用僑外生在臺工作,促進觀光產業永續發展。

*LINE@移點通-中階技術人力 也可以轉換雇主嗎?—多國語版本
<中階技術人力也可以轉換雇主嗎?>
可以喔!中階技術人力申請轉換雇主相關規定與現行移工規定相同,只需符合以下條件:1.中階技術人力、原雇主、新雇主三方合意轉換 2.有不可歸責於該外國人之事由經許可者 3.期滿轉換如對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955進行諮詢。

*LINE@移點通—仲介代辦「中階技術人力」收費規則
我想申請聘僱「中階技術人力」,如果請仲介協助辦理,要支付多少費用才合理呢?
我要分享:
播放節目:


Windows Media Player 線上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