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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播出【移工一站式服務問答集(雇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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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播出【移工一站式服務問答集(雇主篇)】
*勞動部一站式服務啟動 迎來首批家事移工
勞動部今(112)年元旦起開辦移工一站式服務,提供新聘或逾5年未參加講習的家事移工雇主,在移工入國日5天前上線申請入國講習及5項申辦事項。首批60名家事移工入境接受服務及入國講習。勞動部為簡化移工來臺的行政程序,希望透過移工一站式服務計畫,讓移工的引進更順暢,勞雇之間的關係更和諧。原登錄元旦當日入境共有60名家事移工皆順利抵臺,其中印尼籍59名、越南籍1名。1月1日因馬尼拉飛航情報區航管系統異常,導致航班平均延誤4小時以上,一站式服務中心立即啟動應變機制,除車輛調動外,更加派人員協助通關、入住及快篩流程,讓延誤至1月2日凌晨後抵臺的移工快速入住一站式服務中心,入住後更貼心提供餐點並引導入房休息,使移工獲得充分的休息後再進行入國講習課程。講習課程採用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國語言上課,對家事移工生活適應、職業安全衛生、權益保障、健康衛教及防疫宣導等,安排實體以及線上課程,讓移工儘早融入臺灣社會,也讓雇主減輕過去需要負擔的行政程序成本;希望透過這樣的服務,讓未來移工的引進更順暢,雇主與勞工之間的關係更和諧。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啟動接機服務專用車隊2輛大型巴士及4輛9人座小巴,並配置會說印尼語、英語(含Tagalog語)、越南語、泰語的雙語服務人員至機場接機。一站式服務中心有兩處,桃園服務中心位於龍潭區、高雄服務中心則在小港區,移工住宿、講習場地明亮寬敞,環境舒適、乾淨、整潔。服務中心的設施皆使用4國語言標示,服務人員也可用4國語言和移工溝通,中心全面架設免費WIFI,方便移工可與家人聯繫,生活休閒區提供電信諮詢、閱讀與桌球等不同活動,移工可在課外時間交誼。入住服務中心的印尼移工UMI表示,這是首次來臺灣,並曾聽過來臺工作的朋友們說,以前剛到時人生地不熟,一切只能靠自己摸索。這次很開心,沒想到初來乍到就可以有會說同樣語言的服務人員友善照顧生活,讓她第一次來臺灣就感到非常安心,本來以為來臺灣可能沒有太多適合穆斯林的食物可以吃,沒想到一站式中心的餐食和環境,都符合穆斯林清真規範,還有穆斯林祈禱室可以做禮拜,越南移工阮氏翠則說,一定要好好認識臺灣,去看看臺北101、動物園,更希望去臺東走一走。

*移工一站式服務問答集
一、雇主篇
【一站式服務及入國講習】
問題1:什麼是一站式服務?誰需要申請一站式服務?可一站申請哪些法定申辦事項?不申請會如何?
回答:
(1)為便捷雇主辦理家事移工(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入國後法定申辦作業,及強
化移工在臺工作遵守我國法令及勞動權益認知,勞動部自112年1月1日起,於桃園及高雄成立「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
(2)雇主從國外新聘及從國外聘僱家事移工,家事移工如未持有入國講習完訓證明或完訓證明已屆滿5年效期,雇主都需依新制規定,最遲應在移工預定入國日5日前,至勞動部「移工一站式服務網」(https://fwots.wda.gov.tw/),完成線上登錄及申請作業,申請包括:入國講習並登錄移工基本資料,同時線上申辦聘僱許可(勞動部)、居留許可(內政部移民署)、加入職災保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民健保(衛福部健保署)及辦理入國通報生活照顧檢查(工作地之地方政府)等5項法定事項,並登錄自主防疫(該登錄資訊隨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滾動調整)及檢附法定應附文件,雇主若未完成登錄及申請作業,將影響家事移工入國工作流程。
問題2:站式服務適用的家事移工為何?誰不適用?
回答:
(1)自國外入境之新聘家事移工(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即家事移工首次來臺工作者,適用。
(2)自國外聘僱(含同雇主重新聘僱、新雇主聘僱)家事移工:
A.移工曾來臺工作,但未曾接受入國講習者,適用。
B.移工曾來臺工作,曾接受入國講習,但5年效期之完訓證明效期末日早於入國日者,適用。
C.移工曾來臺工作,曾接受入國講習,但5年效期之完訓證明效期末日晚於入國日者,不適用。
(3)雇主在國內接續聘僱、期滿續聘、期滿轉換聘僱家事移工,非自國外聘僱,不適用。
(4)家事移工在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出境後重入國(如返鄉休假再入國、其他原因出境後於原聘僱效期內再入國),不適用。
問題3:雇主要具備什麼資格才能申請一站式服務?
回答:雇主所聘的家事移工(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預定於112年1月1日後入國,且雇主已取得招募許可函且在有效期間內取得有效入國簽證,即入國日應在入國簽證效期末日前,雇主或仲介並在家事移工入國日5日前,至勞動部「移工一站式服務網」(https://fwots.wda.gov.tw/),完成線上登錄及申請作業。
問題4:何時要到移工一站式服務網登錄?要登錄哪些資料?
回答:雇主或受委任仲介公司須於移工入國日5日前登錄入國講習服務及申請聘僱許可與居留許可,並填寫移工、雇主及仲介公司基本資料,登錄自主防疫(該登錄資訊隨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滾動調整)及移工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等資料。
問題5:家事移工預定在112年1月1日後入國,雇主若未能在入國日5日前完成登錄及申請作業,家事移工是否無法入國工作?該如何處理?
回答:是的。雇主若未能在入國日5日前完成登錄及申請作業,家事移工將無法接受入國講習及無法申辦移工入國後法定應辦理事項,勞動部將不予核發聘僱許可。請雇主延後登錄家事移工入國日。
問題6:雇主已在移工一站式服務網站完成各項申請登錄作業,因故要變更家事移工入國日期,怎麼辦理?
回答:請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移工入國與講習申請管理/管理入國移工/接機及講習申請,重新編輯修改入國日期。
(1)入國日向後變更:例如已申請預定在1月15日入國,因故要變更延後在1月30日入國,雇主最晚應在預定入國日5日前,即在1月25日前於上面的系統重新編輯修改入國日期。
(2)入國日向前變更:例如已申請預定在1月15日入國。因故要變更向前在1月10日入國,雇主最晚應在預定入國日5日前,即在1月5日前於一站式服務網重新編輯修改入國日期。若逾1月5日後無法向前變更,請重新登錄。
問題7:移工入國講習服務之相關費用?由誰負擔?
回答:雇主無須支付任何費用,移工入國講習服務所需費用由勞動部負擔。
問題8:雇主如果提供上傳不實資料,有什麼罰則?
回答: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辦理聘僱移工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不得提供不實資料,違反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將處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及廢止聘僱移工名額。
問題9:如果有移工一站式服務網登錄或註冊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洽詢窗口為何?
回答:雇主或仲介公司如有移工一站式服務網登錄、註冊或申請入國講習相關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撥打(02)8791-8100客服專線諮詢,客服人員將於上述時間主動回復問題。如為系統操作外之問題,請撥打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專線(03)252-5838或1955專線。
問題10:已登錄並完成線上申請一站式服務與入國講習後,移工入國當日,雇主(仲介)需要到機場接送移工至一站式服務中心嗎?
回答:不需要。移工入國後,雇主或仲介公司無須接機,會由勞動部外國人機場關懷服務站提供接機指引服務,現場核對身分後,即由專人引導通關,並由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專人安排專車接送,並至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入住及接受入國講習。
問題11:移工入國講習要進行多久?講習調程內容有什麼?
回答:家事移工於入國當日至一站式服務中心入住後,將在「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完成3天2夜入國講習,其中8小時講習課程內容包括:權益保障、生活適應、聘僱法令、職業安全及衛教健保,並於第3日完訓日上午交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自一站式服務中心接回,完訓當日移工即可取得聘僱許可、外僑居留證,並完成職災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生活照顧入國通報等作業。
問題12:入國講習期間如遇國定假日是否照常辦理?
回答:入國講習無分平日、假日,全年照常辦理。
問題13:入國講習期間,雇主要支付移工薪資嗎?
回答:
(1)雇主或受委任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需於「申請入國講習系統」勾選「本人同意移工於參與入國講習期間照付薪資」同意後,並於參與入國講習期間照付移工薪資。
(2)雇主如未給付薪,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雇主聘僱許可。
問題14:入國講習期間,雇主要支付就業安定費嗎?
回答:移工入國講習期間,雇主無需繳納就業安定費。
問題15:移工如入國講習期間生病,該如何處理?
回答:雇主在申請入國講習已同意勞動部提供服務,將由一站式服務中心協助移工就醫及處理費用。另會通知雇主相關訊息。
問題16:移工如於入國講習期間行蹤不明,該如何處理?
回答:
(1)外籍家庭看護工如於入國講習期間行蹤不明,因雇主在申請入國講習已同意勞動部提供服務,將由一站式服務中心至勞動部行蹤不明移工網路通報平臺,立即登錄移工失聯資訊進行通報查察協尋,一站式服務中心將提供家事移工於一站式服務中心行蹤不明紀錄證明。另會通知雇主相關訊息。
(2)雇主另在移工曠職失聯滿3日後,雇主應依規定向勞動部申報失聯移工廢止聘僱許可之處分,並依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以利後續移民署及駐外單位管制失聯移工查獲遣返後,不得再入國工作。
(3)雇主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後,得檢附家事移工於一站式服務中心行蹤不明紀錄證明及相關資料,向勞動部依法定遞補程序辦理。
問題17: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講習期間如遇被照顧者去世,如何處理?
回答:外籍家庭看護工於入國講習期間如遇被照護者死亡,在完成入國講習取得完訓證明及聘僱許可後,應由雇主檢附被照護者死亡證明,向勞動部辦理移工廢止聘僱許可及轉換雇主作業,或另由勞動部定期勾稽查核廢止聘僱許可後,移工得轉換雇主或工作。
問題18:某一外籍家庭看護工,3年前入國講習完訓,期滿後出國1個月未續聘;1個月後,新雇主自國外引進,入國時新雇主是否要在5日前登錄?可否一站式申請許可,但免參訓?或無法申請?或一定要申請並完訓?
回答:入國日仍持有5年內完訓證明者不用,雇主應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https://fwas.wda.gov.tw/),於預定入國日3日內登錄申請事前登錄移工接機資訊即可。
問題19:移工完訓後如何接送?
回答:移工完訓後當日上午7時30分後,雇主(仲介)即可至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雇主接待區),將移工帶回。
問題20:如果移工因故未能完成入國講習,該如何處理?
回答:移工如因生病或其他因素未能完成入國講習,雇主或移工於移工入國日90日內,應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進行線上數位入國講習課程,並於線上進行8小時數位講習課程後,即可獲得完訓證明。家事移工若未在90日內補訓,將不符外國人受聘僱資格,並依法廢止雇主聘僱許可,同意家事移工轉換雇主由其他新雇主接續聘僱。
問題21:雇主要在什麼時候辦理移工入國之健康檢查?
回答:家事移工在入國講習完訓人員交接當日或隔日,應安排移工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依衛福部「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移工入國後3個工作日內,雇主應安排移工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因故未能依限安排健康檢查者,得於延長3個工作日內補行辦理。
【入國通報生活照顧】
問題1:何謂入國生活照顧通報?雇主要在什麼時候申請入國生活照顧通報?如何申請?
回答:
(1)為保障移工在臺期間飲食及住宿安全等權益,本部訂有「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含飲食、住宿及管理等項目),雇主須提供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工資切結書、外國人生活照顧通報單及外國人名冊,以利本部代轉上開文件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規範事項之檢查,以保障移工在臺權益。
(2)雇主或仲介公司移工入國日5日前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完成入國講習申請,取得一站式序號後,即可繼續至「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申請入國生活照顧通報檢查作業。
問題2:移工入國講習期間生病,該如何處理?
回答:雇主在申請入國講習已同意勞動部提供服務,將由一站式服務中心協助移工就醫及處理費用。另會通知雇主相關訊息。
問題3:移工入國講習期間確診,該如何處理?
回答:如移工入國講習期間快篩陽性,並經視訊看診或至醫療院所進行篩檢,後續有經診斷判別確診時,由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協處,並將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範辦理。
【聘僱許可】 
問題1:雇主要在什麼時候申請聘僱許可?如何申請?
回答:
(1)雇主或仲介公司移工入國日5日前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完成入國講習申請,取得一站式序號後,即可繼續至「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申請聘僱許可。 
(2)雇主申請聘僱許可後,可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查詢聘僱許可是否已受理完成。
(3)勞動部倘未於移工入國日5日前,收到雇主申請聘僱許可並受理完成,將自動取消該名移工入國講習申請,建議雇主採線上申請聘僱許可,以節省行政時間。
問題2:雇主什麼時候可以拿到聘僱許可函?
回答:勞動部於家庭看護工入國日第3日寄發聘僱許可函給雇主。
【居留證】
問題1:什麼時候申請居留證?如何申請?
回答:
(1)雇主或仲介公司於移工入國日5日前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完成入國講習申請,取得一站式序號後,即可繼續至移民署「外籍移工線上申辦系統」申請居留證。 
(2)雇主申請居留證完成後,可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查詢居留證是否已受理完成。移民署倘未於移工入國日5日前,收到雇主申請居留並受理完成,將自動取消該名移工入國講習申請。
問題2:何時可以拿到居留證?
回答:移工於入國講習完訓時,勞動部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人員現場核發居留證予移工。
【全民健康保險】
問題1:雇主要在什麼時候申請全民健康保險?如何申請?如何拿到全民健康保險卡? 
回答:
(1)雇主或委任仲介公司登錄移工一站式服務網登錄申請入國講習服務時,已填寫全民健康保險加保資料,勞動部將整合相關資料,於移工完訓後傳送至健保署申請全民健康保險加保,無須另外向健保署申請。
(2)健保署於受理移工加保資料後,預計於移工完訓後約7個工作日寄送至指定處所,且加保日期回溯至移工入國當日。
問題2:拿到全民健康保險卡前,移工如有就醫需求,該如何協助移工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證明單?
回答:移工完訓後3個工作日,勞動部LINE@移點通將推播移工的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證明單,移工在尚未收到健保卡前,得持證明單併同居留證明文件,於醫療院所填寫「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例外就醫名冊」,以健保身分就醫。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問題1:雇主要在什麼時候申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如何申請?
回答:
(1)雇主或委任仲介公司登錄移工一站式服務網登錄申請入國講習服務時,已填寫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加保資料,勞動部將整合相關資料於移工完訓後傳送至勞工保險局辦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無須另外向勞保局申請。
(2)勞保局於受理移工加保資料後,審核完成即自動加保,且加保日期回溯至移工入國當日。

*宣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勞動部辦理大型座談會
  111年12月30日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與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賴博司總會長,共同邀請北部15個工業區,近百家廠商的負責人及高階經理人,舉辦「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座談會,並由聘有中階技術人力的廠商分享申請經驗,以及移工轉任中階人力後「無工作年限、免繳就業安定費、不占移工名額」等好處,可紓緩缺工問題。勞動部和工業區廠商合總會合作,在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辦理座談會,由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親自出席說明方案內容。許部長表示,臺灣人口老化、少子化及勞動力結構改變逐年減少已是事實,加上近2年疫情關係,移工來臺人數減少,許多產業及家庭照顧面臨缺工,但優秀的移工技術成熟後,卻因工作年限限制必須返國,常被其他國家挖角,不利雇主的人力安排及臺灣整體勞動力發展。因此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解決中階技術人力缺工問題,不僅要留用工作滿6年以上的移工,也要延攬在臺灣取得專科副學士的僑外生,讓雇主有更穩定的外國中階人力。勞動部說明,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對雇主的好處,包括中階技術人力無工作年限限制、免繳就業安定費、不占原本移工名額並可引進新移工;對於移工的好處,則可提升僱用薪資、可繼續留臺工作職涯明確、可銜接永久居留移民制度。移工符合連續工作滿6年以上、工作年資累計達11年半或是僑外生在臺取得副學士學位,僱用薪資達3.3萬元或年總薪資50萬元、僑外生首次聘僱達3萬元(僱用薪資達3.5萬元以上,則可免除技術條件),並具有專業證照、訓練課程80小時證明或實作認定的技術條件之一,就可以由雇主申請從事產業中階技術工作。至於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薪資須達2.9萬元(僱用薪資達3.1萬元免除技術條件),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總薪資須達2.4萬元(僱用薪資達2.6萬元免除技術條件),且完成教育訓練20小時或取得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及語言能力通過國語聽力或口說基礎級測驗合格、語言訓練36小時或由僱用3年以上的雇主自評合格。另外也有廠商到場分享中階技術人力申請經驗。廠商表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除了有助留任資深且技術成熟的移工,避免被國外產業挖角之外,廠內移工也都很感謝有晉升為中階技術人力的機會,有助於勞雇關係穩定,而且線上申請很方便。今日上臺分享的其中一家電子製造業廠商自9月起已申請88名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另一家紡織業者,則轉任8名中階技術人力。二家廠商都表示,未來其他符合條件的移工也會陸續申請。勞動部補充,為加強向雇主說明,已辦理宣導活動154場次,參與人次7,805人,並拜訪聘僱移工百人以上的重點雇主面對面說明,雇主反映熱烈。勞動部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進行宣導,及繼續辦理大型座談會,協助廠商雇主瞭解方案內容及提出申請,雇主如有申請問題可以撥打1955專線或02-89956000洽詢,或上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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