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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1日播出【112年1月1日起「移工一站式服務」啟動 入國講習申請5合一】
溫情一線牽世界大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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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1日播出【112年1月1日起「移工一站式服務」啟動 入國講習申請5合一】
*「政策一點通」單元
112年1月1日起「移工一站式服務」啟動 入國講習申請5合一
在臺移工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服務線上說明會
留任資深移工好便利,勞雇雙方都受益
因應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相關問答集
勞動部公告人力仲介機構評鑑結果,6成4的人力仲介機構取得A級成績
【澄清稿】勞動力發展署LOGO遭冒用,小心不要受騙
LINE@移點通—手機網路詐騙陷阱多,多方求證避風險【網路詐騙-當心 AI 科技】—多國語言版
LINE@移點通—微型電動二輪車也需禮讓救護車及消防車【禮讓救護車】—多國語言
LINE@移點通—【維護社會安寧】—多國語言版
LINE@移點通—職場冷暴力就是霸凌【職場冷暴力】—多國語言版
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新課程—外展農務安全衛生危害預防
*112年1月1日「移工一站式服務」啟動 入國講習申請5合一
勞動部已於今(112)年1月1日起開辦「移工一站式服務」,針對新聘或逾5年未參加講習的家事移工,雇主在家事移工入國日5日前,應至線上申請移工入國講習及5項法定申辦事項,移工入國後接受8小時講習課程,完訓當日即可取得聘僱許可、居留許可、加入職災保險、全民健保及完成入國通報,預計每年有5萬對家事移工及雇主受益。勞動部說明,為便捷雇主辦理家事移工入國後法定申辦作業,及強化移工在臺工作遵守我國法令及勞動權益認知,自今(112)年1月1日起,於桃園及高雄成立「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雇主從國外新聘及聘僱逾5年未參加講習的家事移工,都需依新制規定,最遲應在移工預定入國日5日前完成線上登錄及申請作業。
勞動部自去(111)年12月20日起,開放「移工一站式服務網」(https://fwots.wda.gov.tw/)供雇主及仲介公司登錄申請今(112)年1月1日以後入國的新聘家事移工。雇主最遲應在家事移工預定入國日5日前申請入國講習並登錄移工基本資料,同時線上申辦聘僱許可、居留許可、加入職災保險、全民健保及辦理入國通報生活照顧檢查等5項法定事項,並檢附法定應附文件,雇主若未完成登錄及申請作業,家事移工即無法入國工作。完成登錄申請,家事移工依預定入國日入境,並在「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完成8小時三天兩夜入國講習後,於第3日上午交由雇主或仲介公司接回,當日即可取得聘僱許可、外僑居留證,並完成職災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生活照顧入國通報等作業。移工一站式服務經勞動部、內政部、衛福部跨部門及單位合作,歷經1年多整合家事移工入國後法定應辦理事項的法令規定、作業流程及資訊系統,透過一站式服務申辦,相較過去雇主需於移工入國3日內通報地方政府檢查生活照顧、入國15日內辦理聘僱許可(約7個工作日核發)、入國15日內辦理外僑居留證(約10個工作日核發),之後再辦理職業災害保險及全民健康保加保作業等,可將雇主原需於1至1.5個月完成的申請事項,縮短為移工3日完訓時即可完成,預計每年有5萬對家事移工及雇主得以受惠。為便捷雇主申請家事移工入國後法定文件申辦流程,及促進勞雇關係和諧,雇主應依規定協助移工申請及完成入國講習,更多相關資訊可上「移工一站式服務網」或洽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03-2525838)及1955勞工諮詢專線。
*在臺移工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服務線上說明會
1.為避免移工取得聘僱許可後,因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未協助申辦居留或展延居留,致生逾期居留情事,勞動部與內政部移民署共同規劃在臺移工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服務,並預計於113年1月4日正式實施。
2.為使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瞭解服務內容,勞動部提供6場次視訊說明會(網路報名網址),每梯次報名人數上限為100人),歡迎民眾參加,如有疑義,可洽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陳小姐(電話:02-23801796)。
*留任資深移工好便利,勞雇雙方都受益
勞動部自去(111)年4月30日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將具有實務工作經驗的資深機構看護移工續留轉任從事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以緩解我國勞動力短缺的狀況,適時補充更多元的照顧服務人力。越南籍移工小陳目前受僱於彰化縣某間護理之家,因家庭因素影響,非常需要穩定的收入來維持母國家人的生活,雇主在得知平日工作態度良好的小陳續留臺灣工作的意願後,便於今(112)年9月向勞動部申請轉任中階技術人力,並將在今年12月正式轉任從事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小陳很感謝可以透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留在臺灣,讓她不用再擔心會因為工作年限將屆,無法再協助維持家計,能夠繼續安心工作。小陳的雇主表示,考量長照人員培訓不易,新進人員經驗恐有不足,以及護理之家常面臨缺工的問題,但住民的照護需求卻是不能間斷的,將資深機構看護移工轉任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不但可以改善人力銜接的問題,還能讓這些資深移工將自己的經驗傳承給新進人員,在穩定照顧人力的同時,也能提升照護服務的品質。同時勞動部近期調整機構雇主聘僱人數上限的政策,確實回應了第一線照護機構的人力需求,是非常好的施政作為,並配合留用資深且具經驗的移工為機構服務,確實對穩定機構照護人力有很大的幫助,也減少引進新移工須重新訓練的問題,讓機構在人力聘僱的規劃上可以更有彈性,後續也有意願繼續聘僱中階技術人力。  勞動部說明,機構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機構看護工作或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有核配比率的限制,近期已修法放寬聘僱人數上限,除了醫院外,會依機構床位數及所聘僱本國看護工和護理人員合計人數來核算可聘僱外國人總人數上限。此外,考量實務上常有移工雖受聘僱於同一雇主累計達6年以上,但工作期間因各種因素導致聘僱關係因出國中斷,致這些具備純熟工作經驗的移工無法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故於此次修法也放寬讓有類此情形的移工得受雇主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讓雇主取才更多元,勞動力的運用更具彈性。勞動部呼籲,雇主或移工可多加瞭解運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資深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可以為雇主提供長期穩固的優質勞動力,創造雇主移工雙贏的局面。想了解進一步的申請資訊或有相關疑義,可上「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查詢相關規定與更多訊息,或電洽電話服務中心(02)8995-6000、免付費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03)659-1996,將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因應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相關問答集
Q1:請問雇主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如何才可適用112年10月15日修正生效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雇聘辦法)第30條規定,自動延長3個月效期? 
A1:雇主所持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只要其效期自112年10月15日(含)之後始屆滿,則該許可函的效期一律自效期屆滿之次日起自動延長3個月,雇主毋須再申請延長效期。
   例如:雇主持有勞動部自112年4月15日起所核發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因原效期屆滿日為112年10月15日,所以該函於效期屆滿日之次日起,可自動延長3個月效期至113年1月15日止。
Q2:如果雇主所持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效期於112年10月15日之前已屆滿失效,是否適用112年10月15日修正生效之雇聘辦法第30條規定,可以自效期屆滿之次日起自動延長3個月效期?
A2:不適用。112年10月15日修正生效之雇聘辦法第30條規定,適用對象為雇主所持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其效期自112年10月15日(含)之後始屆滿者。至於許可函效期在112年10月15日之前已屆滿失效,就不能適用該規定。  
Q3:雇主所持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其效期自112年10月15日(含)之後屆滿,申請引進外國人時,要如何證明所持許可函已於效期屆滿之次日起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
A3: 勞動部已函請外交部轉知我國駐印尼、泰國、菲律賓及越南之代表處,配合112年10月15日修正生效之雇聘辦法第30條規定,據以認定雇主所持具入國引進效力許可函之效期,辦理核發外國人入國工作簽證事宜。如仍有任何問題,可致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服務中心(電話:02-8995-6000)反映,將立即協助解決。
Q4:雇主所持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其效期自112年10月15日(含)之後始屆滿,雇主尚未自國外引進外國人,並將於國內接續聘僱外國人,是否也可適用112年10月15日修正生效之雇聘辦法第30條規定,自許可函效期屆滿之次日起自動延長3個月效期?
A4:可以。雇主所持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其效期自112年10月15日(含)之後始屆滿者,無論自國外引進或由國內接續聘僱外國人,都可以適用112年10月15日修正生效之雇聘辦法第30條規定,自許可函效期屆滿之次日起自動延長3個月效期。
Q5:雇主所持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在112年10月15日雇聘辦法第30條規定生效前,已申請並經核發延長3個月效期,如該已經本部同意延長3個月效期許可函之效期屆滿日是在112年10月15日之後,是否可以適用112年10月15日修正生效之雇聘辦法第30條規定,自許可函之延長效期屆滿之次日起再自動延長3個月效期?
A5:不可以。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須為原效期屆滿後,始自動延長3個月效期,如許可函於修法前已申請並經同意延長3個月效期,縱許可函延長效期之屆滿日於112年10月15日(含)之後,仍不適用修正生效之雇聘辦法第30條規定。
*勞動部公告人力仲介機構評鑑結果,6成4的人力仲介機構取得A級成績
勞動部10月31日公告111年度人力仲介機構評鑑結果,1,231家受評的人力仲介機構中,評鑑成績A級(90分以上)共795家,占64.58%;B級(70分至未滿90分)共372家,占30.22%;C級(未滿70分)共64家,占5.2%,評鑑成績已公告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作為雇主挑選人力仲介機構的參考。勞動部表示,為強化人力仲介機構管理及提升服務品質,每年均辦理仲介評鑑,110年度人力仲介評鑑因受疫情影響暫停辦理,為避免仲介機構於暫停評鑑期間有違規處分及外國人行蹤不明比例過高之情形,而無法反映在評鑑成績,勞動部於111年9月16日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並於今年度執行人力仲介評鑑時,一併檢視人力仲介機構於暫停評鑑期間是否有「違規處分」及「外國人行蹤不明比率」,以確保人力仲介機構能遵守法令規定。勞動部進一步表示,今(111)年度人力仲介機構評鑑成績為A級家數795家,較上(109)年度人力仲介評鑑A級家數536家,增加259家,原因為仲介評鑑於107年開始推動績優免評制度,如人力仲介機構近2年評鑑成績為A級,且於評鑑期間未違反就業服務法,可免接受評鑑1次後,隔年度接受評鑑時評鑑成績為A級,可再免接受評鑑1次。上(109)年度績優免評的人力仲介機構,於今(111)年度須接受仲介評鑑,這些績優免評的人力仲介機構,為取得較好的評鑑成績,持續維持優良服務品質,並遵守法令規定,在今(111)年度取得評鑑成績A級,隔年可再免接受評鑑1次,因此今年度評鑑成績為A級的家數有顯著提升。此外,今(111)年度人力仲介機構評鑑成績為B級家數372家,較上(109)年度人力仲介評鑑家數462家,減少90家,代表在績優免評制度下,激勵許多評鑑成績為B級的人力仲介公司向上提升。有關今(111)年度績優免評的人力仲介公司以及評鑑結果均已公告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站,勞動部提醒,民眾除參考評鑑成績外,亦可於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成績查詢系統(https://agent.wda.gov.tw/agentext/agent/QryAgent.jsp),以引進移工類別(家庭類或事業類)、是否曾違法、行蹤不明情形來篩選,或是用視覺化的地圖式搜尋,選擇鄰近的仲介公司,同時,簽約前能夠多方瞭解人力仲介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收費等情形,以及雙方契約權利義務事項等,以保障自身權益,如對於人力仲介機構收費或其他事項如有任何疑義,可多加利用電話服務中心(電話:02-89956000)專線詢問。
*【澄清稿】勞動力發展署LOGO遭冒用,小心不要受騙
近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現該署LOGO遭冒用並設置「勞工處勞工服務中心」Facebook粉絲專頁,利用「自營業、無一定雇主自營工作勞工、臨時工、急難救助、企業貸款、勞工貸款、農民漁民貸款及店家商家貸款」等關鍵字,誘騙民眾加入LINE群組,再藉口可代為申請補助或貸款的名義,來獲取民眾個人身分證號、銀行帳號等個人資料。發展署特此聲明,該粉絲專頁非發展署設置,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切勿受騙,並將立即移請地檢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偵辦。 
發展署表示,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構)推動各項勞工協助措施及相關訊息,均以勞動部官網(https://www.mol.gov.tw/)、勞動力發展署官網(https://www.wda.gov.tw)、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及勞動部FB(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勞動力發展署FB(https://www.facebook.com/wda.gov.tw/)、台灣就業通FB(https://www.facebook.com/jobsfamily)內容為主,如民眾接獲推播廣告被引導需加入群組、或經要求提供個人資料,請務必向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構)進一步求證,確保自身權益,亦可撥打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勞動力發展署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洽詢。如涉及其他部會資訊,亦建議向該部會官方網站、FB及聯絡電話洽詢,避免受騙。發展署強烈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一旦發現不法事證,即移送法辦,絕不寬貸。
*LINE@移點通—手機網路詐騙陷阱多,多方求證避風險【網路詐騙-當心 AI 科技】—多國語言版
<手機網路詐騙陷阱多,多方求證避風險>
常見的行動裝置詐騙手法
•網路釣魚
•網路購物
•網路交友
隨著AI應用成為熱門話題,詐騙集團也會透過相關的技術做為詐騙工具,如遇疑似詐騙可撥打「165 反詐騙專線」或「1955 專線」洽詢,保障自身權益。
*LINE@移點通—微型電動二輪車也需禮讓救護車及消防車【禮讓救護車】—多國語言版
<微型電動二輪車也需禮讓救護車及消防車>
在道路行駛時,若聽聞緊急任務車輛鳴笛時,駕駛人應緊急避讓,使其優先通行!
單行道:向兩側避讓  一般道路:靠向右側道路
*LINE@移點通—【維社會安寧】—多國語言版
<維護社會安寧>
打架鬥毆 不是勇敢
若因一時衝動起了肢體衝突,甚至動用管制刀支槍械
不僅波及無辜民眾並干擾社會秩序
更有可能背負傷害罪、聚眾鬥毆罪甚至殺人罪等重大刑事罪名   
*LINE@移點通—職場冷暴力就是霸凌【職場冷暴力】—多國語言版
<職場冷暴力就是霸凌>
在職場上,你曾遇過被孤立、邊緣化、忽視或排擠的問題嗎?
這種心理上的迫害,也屬於職場暴力的一種!
這類型的壓力及傷害難以被直覺觀察,若您身處不友善的環境,請勇敢尋求幫助或提出申訴,切勿姑息職場暴力的行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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