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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播出【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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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播出【租賃】

3月30播出【租賃】

<聲 音>用力敲門聲

<迷你廣播>

房 東:王小姐啊!你來租房子的時候,我就已經告訴你了,不到約滿要搬走可以,但是,你得賠償我的損失啊!

王小姐:是啊!沒錯,房東太太,你是有講過,但我們還是要照合約走啊!這租賃契約上明明寫著“約定期前終止租約者,應於一個月前月前通知啊!”

你看,寫著一個月,我現在就是一個月前通知你啊!      

房 東:王小姐,你不能這麼說啊!一個月前,哎呀!一個月,我根本來不及找房客啊!你你這不是將我軍嗎?

王小姐:房東太太,我不是將你軍,我是求你不要為難我啊!

 

<阿宏律師回答>

聽到房東房客對於是不是可以提早搬走的事情爭吵,就讓阿宏律師

來跟租屋族來聊聊房屋租賃的法律囉!

不論是房東還是房客,大多數人只注意房屋本身的狀況好壞,卻不

注意所簽的房屋租賃合約內容是否合理?或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雖然

法律並沒有規定房屋租賃一定要寫書面契約,但是阿宏律師建議房屋租賃

最好白紙黑字簽署租賃契約以及相關的條款才能保障雙方。一般說來,有

約定租房子一年、兩年、五年、十年的,雙方約定好租賃期間,房東就可

以在這期間中依照合約收取租金,房客也可以安心使用房屋。因為有租賃

的時間的約定,雙方都享有保障,房客不能任意的不付租或要終止租約,

房東也不能在房客沒有任何違約下把房客趕走。

  如果沒有寫清楚租賃期間,在法律上叫做不定期租賃,房客是可以

提前通知隨時終止租賃關係,房東卻不能任意終止租約,所以也要提醒

房東們出租房子最好設定期限。

這位王小姐跟房東租房子,所簽訂的租賃契約書,如果有特別約定

房客可以提前終止合約的條文,王小姐就可以依照合約在一個月前通知

房東終止租約,房東就不能表示租賃期間還沒有到而拒絕,或說是王小

姐為難他。因此,在出租房屋之前要先確認好你的出租條件,市面上有

一些印好的契約書只是供給大家方便,裡面的約定並不一定適合,所以

 

 

雙方可以另外用備註寫在裡面,或是重新訂一份專屬的租賃契約書,減

少事後因為沒有約定而產生的糾紛了。

  剛剛的房東也不能拒絕返還房屋押租金或向王小姐要求額外賠償,

必須照著租賃合約書來辦理。

房東們與房客們,現在你們要知道,只要未來在簽約前要好好注意

一下房屋租賃合約的內容,就可以保障自己租屋的權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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