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01日播出【房屋修繕】
<聲 音>滴水的聲音
<迷你廣播劇>
樓下太太:張先生!我上次就已經告訴你了,
我家書房一直有水滲漏下來,一定
是你家有漏水到我家了啦!
樓上先生:這話可不能這麼說啊!陳太太,你
家有漏水,不能一直賴我啊!這房子本來就是老舊公寓,我才
剛搬來不到一年,你就一直一直來煩我們,在上一個屋主的時
候,你當時為什麼不找他們,而現在才要來找我們麻煩啊!
樓下太太:張先生,這做人要講道理,以前沒這麼嚴重啊!現在,我不找你,我找誰啊!
樓上先生:你……
<阿宏律師回答>
房屋漏水沒有立刻解決,的確會讓人住得不安穩,阿宏律師就來跟
大家聊聊修理房屋的基本法律問題。
剛剛樓下那位的太太遇到漏水情形,首先必須先找出漏水的原因,
如果不是房屋內的水管漏水,就必須要查看究竟是公共管線造成的漏水
,還是樓上房屋漏水。由於水往下流,因此大多數的漏水都跟樓上有關
係,但是,樓上屋主往往不覺得自己房屋漏水,或是認為反正是樓下的
事情,所以拒絕樓下的住戶進入樓上房屋內檢修,或是不理會樓下住戶,那就大錯特錯了。
因為如果漏水原因是樓上的水管漏水,或是樓上的防水層失效,水
就滲透到樓下,樓上先生必須要負擔修繕的責任與費用,樓上先生可以
自己請人修理或是要容忍樓下太太進入樓上修理。如果拒絕修繕,漏水
造成樓下電器受潮故障、裝潢毀損、地毯衣物發黴...等損失,樓上
屋主還要照價賠償。另外,如果漏水的原因是公共管線破損,或是屋頂
平台公共防水層失效,管理委員會必須要負擔修繕的責任。
不論漏水的時間有多久,只要現在樓下仍然有漏水,樓上就必須要
配合修理,不能以之前的人沒有主張,現在樓下的屋主就不能主張作為
不修理的理由,至於,樓下太太是否要找前任屋主理論,主張之前房屋
漏水也造成樓下的損害,是樓下太太的自由選擇,跟樓上先生無關。
從前面的對話中,可以發現樓上先生不願意配合修理房屋,樓下太
太可以先照相存證,找管理委員會主委或里長出面協調,如果仍然沒有
結果,可以提出民事訴訟主張,樓上先生必須容忍樓下太太進入房屋內
修理,並且賠償因漏水造成的損害賠償金。
所以現在你知道,如果你是住樓上,遇到樓下漏水問題就要立刻處
理,如果你是住樓下,你有權利請樓上配合修理房屋,我們與鄰居之間
才會有更好的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