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暗分開,……這是頭一日。」(創世記第一章4~5節) | |
「分」在人的經驗裡有兩種意義:一是區隔、相互疏離,分開或分別。另一種意義恰好相反,是靠近、協力,如分工與分擔,或分享與分勞。
在上帝的計畫裡,這雙重的「分」彙集成創造中極大的奧秘。若沒有「
分」,就沒有清晰的秩序出現。創世記第一章共有九次提及「各從其類」
:青草、菜蔬、樹木、魚、鳥、牲畜、昆蟲、野獸等。所有的美,按時間的節奏和外顯的類別,一一在最高秩序的牽引中就位。
分得如此豐富,卻不龐雜、混亂,萬有顯得穩定而分明。那其實全部朝向一個最深切的目的驅動─一「萬事互相效力」(羅馬書第八章28節)。
一幅畫面,全黑或全白,難顯其美,唯獨有明有暗,才能呈現立體性的對比張力。
一個夏日的黎明,我在瑞士阿爾卑斯山觀賞日出,原先靜默於黑夜中的山峰,逐漸由暗而明,高聳拔尖的造型,在光線流轉中驚心動魄的現身,壯麗至極。
「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世記第一章5節),日夜雖有分,卻是一日,上帝讓萬有各自展列,卻在同一個秩序裡,呈現一種壯大而驚人的美。
在神隱藏的導引中,分而合之,萬有相趨效力。原來,生命中每一個神容許的瞬間與發生,都在成就一闕宇宙性的絕美合奏。
每一道最初難解其意的聲響,至終都融入鮮明生動的巨大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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