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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接班必修課

傳承不易陷兩難,

因『愛』分家產,為『權』爭家產

 

一手打造國內最大冷凍儲業龍頭裕國冷凍,2018年楊得根(第一代)因病辭世,享壽80歲,生前沒有留下遺囑,第二代仍持續協商處理父親遺產的繼承問題,因而爆出二代爭奪經營權,從相關媒體報導得知楊家是用4間投資公司持有裕國公司的股權,故此遺產官司對峙勢必更加複雜,楊家的遺孀(一代)、第二代的子女以及未來第三代,恐怕會花上相當長的時間,用法律訴訟來確認彼此的權利。

為何許多家族企業原本經營權很穩定,但往往創辦人離世,就發生經營權之爭?讓後代陷入法律訴訟中呢?

當家族企業持續壯大中,創辦人的心力貫注在追求獲利的成長與企業版圖的擴大,也因為可能覺得時間還早,或還未能確定接班人選,不覺得有必要即刻安排!創辦人在握有最大權利時,鮮少投注大量心力在企業接班上,對於股權的分配,不論是以第二代平均分配的方式安排,或是重男輕女的早期概念來分配持有股份,都未必以接班作為考量。此時,第二代年紀較輕,完全聽命第一代行事,並不會有爭奪經營權的可能。

但隨著企業版圖逐漸擴大,第二代也有能力參與事業,由於創辦人往往已經將多數持股分散到其他子女名下,但大多礙於創辦人的『聲望』,除非有重大經營問題,大多數仍會支持創辦人的經營安排。第二代或第三代就算實際上掌握多數的股權,仍不敢用『股權』的優勢來挑戰創辦人的意志。

但當創辦人過世後,第二代子女多已成家,已經不再是創辦人角度的『一個家』,而在第二代各子女眼中,已經是多個家。自然第二代的每一個人,不但在心態上覺得公司是自己家的,在法律上也因為擁有相當的股權,會認為自己也有權利決定誰來經營家族企業。

所以,第二代誰有能力『合縱連橫』其他的家族成員,誰就有機會掌握最多家族企業持股,第二代某人藉由增加持股比例,以法律實力來取得企業董事長的寶座,就不令人意外了。

所以既然可以預見未來,何不做好家族傳承規劃,將股權利用信託集中管理,並提早培養接班人,使接班人有能力接掌事業,並使家族成員有合宜方式參與經營,企業方能平安獲利!

 

(文:恩典法律事務所 。麗紅、蘇家宏律師「溫馨傳真情 生活法律一點通」節目,每週三09:05-10: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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