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補給站】
你有想過一個人的老後嗎?
抗癌3年的女星唐玲,日前母親節一篇有感而發的文章,讓我非常心疼,她提到,自己是被生母拋棄的,從小輪流寄宿在各親戚家,曾經想過要跟生母相認,但生母因為再婚已經有了新的家庭,斷然回絕她:「我沒有女兒」,讓她很受傷,也因此唐玲儘管有著法律名義上的母親,卻過著如同沒有母親的生活。
獨立過日子的她,努力活出人生的精采,組過樂團、當過模特兒、演員和主持人,近期更成為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的義工,以自身經歷,來呼籲大眾健康的重要性。
然而積極抗癌的她,卻面臨到胃癌末期的考驗,化療8次,癌細胞仍轉移、惡化,我會替她禱告,希望她能夠戰勝病魔!
看到唐玲勇於分享自身經歷,除了佩服她的毅力,也喚起大家對於健康的重視,除此之外對於獨立自主的單身族群,我更想到要分享一些個人心得及建議:
1. 預立醫囑決定:確定妳的醫療想法,如:急救與否,確保當無法表達自己意思時,家人會照著妳的意願做決定。
2. 安全的財富管理:將重要財產信託,並與照顧者簽立委任契約,還有立下「意定監護契約」,當遇到自己不能處理事務時,還有一個值得信賴的人,能為妳做最好的決定。
最後的最後,未來人生畢業之後,所有人都會面臨到的繼承問題,以唐玲的狀況為例,目前47歲的唐玲,沒有婚姻跟子嗣,依法繼承人順位為:一、父母
二、兄弟姊妹 三、祖父母。當父母都重組家庭後,會多了許多素未謀面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法律不論妳和兄弟姐妹們間的感情好不好、妳的想法如何,妳一輩子所賺得的財富,他們都能平分!
想避免這種情況,可以透過「預立遺囑」的方式,將財產留給不在繼承順位上的人,像是閨蜜、朋友、姪兒,用最溫暖的方式,分享給妳愛的人。
(文:恩典法律事務所
蘇家宏律師。麗紅、蘇家宏律師「溫馨傳真情 生活法律一點通」節目,每週三09:05-10:00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