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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年」保單可以「活化」?
愈陳愈香的保單秘訣
專訪永信保險負責人廖致堯
從小到大,台灣人買的保險不會少,但是保單繳滿了、放了好多年,是不是都不要變動呢?
如果要變,該怎麼變才好?年長者的保單運用,在法律上、稅法及保險申請等實務面,有沒有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呢? 節目中邀請了擁有保險國家特考資格、專門處理保險疑難雜症、資歷超過二十年的保險經紀人廖致堯先生為大家解惑。
人走了保單還在 要保人吵翻天
依照繼承的法律,保單是屬於要保人的財產,得以被繼承,「要保人換誰當」必須所有小孩同意。以前若父母不在,直接把要保人換成孩子是理所當然,現在法律資訊充足,人人主張自己的權益未必退讓,保單就會陷入要保人已死亡,但保單繼續存在的窘境。影響所及的就是除非所有繼承人同意(保單呈共有狀態),完全不能更改保單的內容,更別說是貸款、解約、變更受益人等等都被「卡住」了,只能等被保險人死亡,受益人領保險金,少了很多彈性。因此長輩若要變更某位孩子當新的要保人,務必注意保險法、贈與稅規定,及早做準備,不要在死亡前一次數張且大筆金額的轉變,遺產贈與稅法也規定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之財產(即變更新要保人的保單價值)得回計遺產計算,可能要多繳稅金,建議諮詢專家妥善規畫,分年、分批轉換較無法律爭議。
變更受益人 留給你愛的人
保險契約可以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險人身故時獲得理賠金,是保單特有的發明,更是重要的權利。近年來社會多元,有不少案例將受益人改為非自己的家人,而是晚年照顧他的友人、伴侶或是看護,那怕是給非親非故的「路人甲乙丙」當受益人,保險公司也不能拒絕。此外,受益人也可以「不是人」,像「教會」、「基金會」等公私法人社團,一樣可以達成「捐保單」的心願。
但切記:更改受益人要讓對方知道,多數的情況保險公司不知道被保險人的生或死,更不會主動通知受益人申請理賠。有實務經驗的專家也會設法,讓非家人的受益人取得「除戶證明」及「死亡證明」等理賠必要文件或安排,才算完美的規畫。
保單不躺平 類現金又可活化
保單就是另類的「現金」,是廣義的有價證券,要保人急需用錢可以把保單(部份/全部)解約、或借款-按日計息、可借可還。許多長輩以為保單「只能繳、不能動」,年輕擔心出事能給孩子保障,但是現在人人長壽,遇到困難時就可以把多年保單拿出來活用了。要注意的是:過去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利率高,一經解約就不能「再買回來」,一定要深思熟慮。
因此一般的壽險絕不是「躺在保險公司不能動的錢」,活著可以自己用,死了可以送別人,「自用送禮兩相宜」這句話蠻吻合保單的特性。
趁健康完成變更 流程不卡關
當年紀老邁,早年買的保單需要變更時,應注意事項也不少。如果非要等到生命快到盡頭時來處理,常看見手續無法完成,或是過程有瑕疵,種下身後更多的爭議。
保單是民事契約的一種,薄薄幾張紙代表數百萬現金,若要變更,保險公司絕對是慎重把關。首先是「核對簽名字樣」,保險公司會比對原始保單上與現在的簽名,字跡不符一律退件,這是基本原則。但是保單過了這麼久,就是無法寫出相同筆跡的簽名,該怎麼辦?
這時候可以申請「變更簽名樣式」,讓新、舊簽名都變成契約的一部分。實務上建議長輩到「服務中心」辦理,不要用「郵寄」申請,尤其筆跡差異較大屢次送件又退件,不如本人帶雙證件臨櫃辦理,快速又方便。受過訓練的客服人員會說明權益、確認精神狀況,也會有錄影、錄音存證,曾經有位近80歲中輕度失智的老人家在死亡前一年前往公司變更受益人,小孩(原受益人)不承認提告法院,法官詢問承辦人確認當事人精神狀況後,判決變更有效。用「郵寄變更」雖然公司也會「打電話詢問本人意願」留下錄音,萬一簽名差異大、電話中說錯了話、或是沒接到電話,這些狀況讓保單的變更增加很多困難和糾紛。
希望這個訪談讓長輩了解正確的保單知識,找時間檢視「陳年保單」,清楚權利和義務,減少子女糾紛,妥善照顧自己,或把它留給心愛的人。
(整理:陳語柔。本文整理自佟建隆主持的「樂齡幸福學」節目內容,每週一20:00-21:00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