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年4月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制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8月1日起將正式上路。宣導期長達半年,成人部分2012年2月1日起開罰。
交通部表示,8月1日起將分別對一般成人及兒童,有6個月及12個月的宣導期,處罰部分明年分兩階段實施,一般成人明年2月1日起開罰,兒童部分處罰明年8月1日實施。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可對駕駛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
至於計程車部分,如果計程車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乘客,但只限成年乘客,4到12歲兒童可例外免繫。交通部已製作雙語告知紙,將由計程車公會發送給計程車駕駛每人3張,10月底前發放完畢。
交通部表示,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的小型車種類,指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不包括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另外,仍有極少數小型車出廠時沒有安全帶配備,未來出示行車執照可證明時,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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