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溝通也講權利嗎?你知道除了忍受,你還可以運用你的人際權利,作積極溝通嗎? 許多人面對壓力時,常忘了自己還有天賦三權。那就是「有權表達感受」,「有權說不(表達不同意見)」,與「自由選擇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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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於表達感受
「表達感受」是溝通中的第一種權利。許多人害怕表達感受,因為擔心自己的感受若讓人知道,會造成他人的情緒反彈。 但往往人際問題,就出在「你為何忽略我的感受,如此對我?」的誤會裡。,往往被認定有意讓自己不好受的那方,常是渾然不覺自己行為已經造成他人困擾。 因此,表達感受,其實是在避免「言者無心」,但「聽者有意」的誤解。表達的目的是在提醒對方,他的話語已造成聽者的難受。不論這感受是不是出於聽者有意,但感受本身正是造成雙方溝通障礙的原因,所以需要提出來澄清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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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納不同風格
少有人說話時存著噁心,故意讓對方難堪的。只因風格不同,人的態度、語氣、和用詞,難免造成他人的誤解與錯誤詮釋。因此,「表達感受」是釐清人際誤會的重要方式,我們不能拒絕使用這個權利。 但要注意,表達感受並不同於對他人怪罪指責。因為,「請求對方理解自己情緒困擾的原因」,與「責備對方該為自己的情緒困擾負責」,是兩回事。 表達感受時,要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善意。知道自己表達的原因,不在把改善關係的責任丟給對方,而在讓對方知道,自己有一種感覺,雖然這樣的感覺可能不對。 同時,我們還要學習區分,究竟是他人的態度與說話方式讓我們不適應,還是他人的說話內容讓我們難以接受。 通常,「態度與方式」牽涉到個人的社交風格,例如說話太嚴肅、太快、太直接…等等,以上種種是無涉對錯的,我們不能要求別人為我們改變他的風格。 因此,如果我們的情緒來自於對他人風格的不適應,我們就要有心理準備,即便表達了感受,他人還是無法為我們改變的。但若對方的「話語內容」,或他人對我們的要求與期待,讓我們難受時,那我們就要勇於表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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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說不 「說不」,是另一種常被我們忽略的人際溝通權利。面對我們害怕的對象,我們常忘記自己其實可以說不。 以青少年與父母互動的例子。兒女常覺得「反正我說話你也不會聽」,所以面對父母的教導與糾正,不論覺得有沒有道理,就是閉口不言。 青少年以為如此就避免了說不,但其實無言的抗議,也是一種說不的訊息。而這種拒絕,比真正說出不更讓人難以接受。 因為,即便言語上不表示拒絕,但我們的態度與神情,卻已經透露出拒絕真意。這種以不理不睬,代替乾脆說不的態度,往往更令他人火冒三丈呢。 所以,溝通時不要害怕說不,而要學習用適當溫和的語氣說不。這樣,才能讓溝通繼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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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選擇權 處在壓力中,我們還常因擔憂對方對自己行使的權利有不良反應,而自甘放棄權利。但放棄權利的結果,卻造成另一個讓自己有壓力的原因,那就是「被迫感」。 其實,世上沒有人能強迫我們,除非我們自甘被迫。要避免人際僵局,我們一定要避免處於被迫的感受。 這種「被迫感」,終會讓自己退無可退,忍無可忍,而走向爆發一途。爆發後的通常反應,自然是把自己關閉,逃避下次衝突,關閉溝通大門,關係自然也就步入僵局了。 因此,我們一定要有正確觀念,那就是世上沒有人能強迫我們,除非是出於我們的自願。如果我們不能拒絕,那是我們的選擇,不是被迫。 一旦我們選擇了自己在壓力中的反應,那就是自由意志的決定,即便這決定與他人的預期相同,我們也不可說,我們是被他人強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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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情緒化 最後,當我們行使權利時,我們要注意避免情緒化的態度。因為不論是表達感受、還是嘗試說不,如果我們是在行使權利,那麼,我們理當是態度中性、溫和,而非有情緒的。情緒化只說明了我們的行為,還不是出於行使權利,而是出於自衛下的還擊心態。 此外,權利不是我們所獨享的。我們若認為自己有權,就要容許他人在溝通中,也可行使同樣的權利。 若我們心平氣和的行使自己的溝通權利,關係仍不能改善時,我們就當問心無愧了。畢竟,他人也是需要時間成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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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自紀惟明主持每週二08:00-09:00播出的展翅上騰-Office EQ節目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