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開屏,綻放彩羽的繽紛,其中一個主要的用意是傳達愛慕並引起注目。原來,色彩的奔放是一種愛的宣示,是生命無言的呼喚,這在自然界幾乎是一個定律。 神對人的感覺系統有著比其他生物更卓越的設計。人的舌,可以分辨五百種味道;人的鼻,可以分辨四千種氣味;人的眼,可以辨識一千萬種顏色。 不僅色彩是神豐富的創造,人感應色彩的視覺能力更是神傑出的發明。狗有色盲、魚有近視,牠們無法像人一樣發現色彩的美麗與清晰。 我信,挪亞的日子,洪水過後,在雨過初晴的長空,那第一次出現在宇宙中的彩虹,那明晰朗麗的七道顏色,唯有人的眼目可以清楚看見,那是神授予人的特權,人在自然界中的色彩的解析能力無出其右。 而彩虹,是神救恩承諾的標記,是神愛的發表,是生命的呼喚。神對人有至深的心意,萬有無從回應的,人可以直接回應並清晰有力的解讀。他分辨出那恩愛的記號,並深深致敬。 喜悅啊!顏色;喜悅啊!彩虹;喜悅啊!美麗莊嚴的承諾。 「立約的記號…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紀念!」(聖經創世記第九章13、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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