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去法國的普羅旺斯,是帶著彼得梅爾的暢銷名著--《山居歲月》去的,把這本書當作聖經一般,彷彿是一趟朝聖之旅。

一個小鎮一個小鎮的按書尋找(因為沒有圖示,無法按圖索驥),找得非常辛苦,甚至眼前的美景都來不及欣賞,就為了尋找下一個點。

當我們趕在太陽下山前,駛過陡峭小路,繞到山坡上的小鎮,根本沒有書上寫的餐廳,紅色的夕陽在山坡上渲染成金光閃閃,卻沒有停下腳步,放走了夕陽,只為了繼續趕路。

車子在渺無人跡的鄉間小路疾駛,同伴開始抱怨找不到旅館,肚子又餓。我問自己,這就是我來普羅旺斯的目的嗎?毫不輕鬆,充滿了壓力,同伴一直問我,為什麼要這樣疲於奔命?

我在心裡悄悄認錯

彼得梅爾喜歡的地方,種下感情的地方,絕對跟我不同,他在這裡住了一年,而我,只有短短的幾天逗留,我要憑的是自己的感覺啊。

第二次到普羅旺斯,我決定只帶著一張小小地圖,隨性的在每一條路上來回,看中了的小鎮,再小,我們也花時間遛達,結果,我看到了夢寐以求的大片薰衣草,還有捲心餅一般的麥草。

更重要的是,我又來到哥德(GORDES),這座高高在上,階梯狀登高的小鎮,鎮上的兩千居民,就像住在大蛋糕上頭。

上午,鎮的這一面滿是耀眼陽光,另一面陰涼涼的,連照片都照不出小鎮的美麗,只有沈沈的暗褐色。可是,到了下午,鎮的兩邊立刻換了顏色,好像陽光剎時變了心。

第一次來,九月,遊客稀少,我可以很悠閒的逛。

第二次來,七月,擠滿了遊客,連停車場都爆滿了,繞了幾圈,才勉強找到一個位置。可是,陽光很好,燦爛得彷彿哥德的公主要結婚了,讓人打心底想吃一份清爽可人的沙拉。

普羅旺斯的沙拉好吃,而且充滿了各式菜蔬,最特別的是他的醬,每一家都有自己的法寶,讓我吃完以後都會許下諾言,我還要再來普羅旺斯。

因為曾經來過,市中心也不大,我們決定各逛各的。

我遇到了兩個台灣來的大男生,趁著暑假來自助旅行,已經在亞珥訂了旅館,卻在逛了哥德以後,捨不得離去,問我,哪裡可以找到旅館?

我笑了起來,有點不懷好意,跟他們說,「現在已經快要中午,滿街都是人,餐廳都沒有空位,不要說是旅館了。」

他們有些悻悻然,可是,好像不信邪,還想再去碰碰運氣,只能祝他們好運。

我喜歡哥德,主要的是他充滿了古意和藝術氣息。這要感謝野獸主義畫家洛特,他在一九三八年拜訪過這兒以後,他的畫筆就愛上了哥德,哥德村姑般的美,遂有了氣質。

可以站在哥德的每個制高點鳥瞰普羅旺斯,我的相機不但捕捉哥德,也捕捉每個喜愛哥德的人,他們的臉上煥發著一種熱情,彷彿被哥德激起了生命力。

藝術小店,隱藏在許多角落,稍一疏忽,一位偉大的藝術家,很可能就失之交臂。

彎過迴廊,抬頭一扇窗,擺著幾個娃娃;走過巷道,自創品牌的設計師,在鐵架上披掛著衣衫;油漆剝落的門裡,竟然是別出心裁的個性餐廳;繞下旋轉梯,別有洞天的是一群群用麥草編織的動物模型。

我想把所有的都買回家,只是,真的沒有那麼多錢,而且,我也決定不了帶誰回家,因為,他們都美都精彩。

即使是一家販售青菜水果的小店,也把青椒、黃瓜、蘋果..擺放得好像一幅畫,捨不得吃,只是呆呆的凝神望著,也問著,哥德的人怎麼可以那麼藝術?

我真的不想走,也不願意走,我知道他們的石牆背後,還有許多祕密,等待我們去發掘,還有許多的藝術創作,等待我們去欣賞。

哥德,只能說他是一個充滿創意的山城,想要把哥德的藝術品都看完,我想,在哥德租一間小屋,也許是一個好主意。

我終究是要回自己家的,於是,放下對哥德的愛戀,我們下山,尋找落腳處,跟哥德,只能談一場短短的愛,就怕待久了,我真的不想離去。

(「小平趴趴走」溫小平主持,每週六10:05-11: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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