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一線牽 世界大不同

麗紅(佳音電台「千里一線牽 世界大不同」「溫馨傳真情」「生活流行FUN輕鬆」節目主持人)

 

人力仲介公司不得向越籍勞工代收越南國稅

某位越籍外勞一年前透過仲介公司申請來臺工作,並且依照規定繳交相關費用。之後,這名越勞在同鄉聚會中,發現自己被台灣的仲介公司多收一筆越南國稅費。台灣的仲介公司此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5項的條文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標準以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必須要接受就業服務法第66條第1項的罰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5款規定者,按其要求、期約或收受超過規定標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相當之金額,處10倍至20倍罰鍰。」

 

雇主不可擅自扣留外籍勞工的財物

有位雇主藉著合法聘僱的手續,僱用外勞擔任家庭看護工,卻在外勞工作不久,就擅自將外勞銀行的存摺扣留,限制他提領薪資。以為如此可以防止外勞逃跑,卻忽略了行為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8款的條文「雇主不得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所以,雇主必須接受就業服務法第67條第1項、就業服務法第72條第2款、就業服務法第54條第1項第8款的罰則:雇主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8款之情事,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一項第8款至第11款之工作(指外籍勞工),曾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之情事,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以核發招募許可、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其已核發招募許可者,得中止引進。

 

雇主必須提供有外勞母語的薪資明細

有位雇主透過合法管道聘僱三名泰勞到工廠工作,可是該公司在每個月的薪資單上並沒有以泰語標示說明,因為泰勞不懂中文,不瞭解自己的薪資是如何計算,無法得知所賺得的薪資是否合理。尋求老闆的說明,卻遭到拒絕,這事被查獲後,這位老闆接受罰則。因為雇主違反「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條第1項」的條文,並且他也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的條文。因此,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以核發招募許可、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其已核發招募許可者,得中止引進。

 

(麗紅主持的「千里一線牽 世界大不同」節目,每週五0905-1000首播、週二2000-2100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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