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佳音Free Night 城市自由行
費平(佳音電台「佳音Free Night 城市自由行」節目主持人)
汽機車所有人(使用人)主動投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好處: 一、當汽機車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被保險人
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本保險可以在本法規定的給付範圍內,轉由保險公司承擔其賠償責任,減輕經濟負擔。 二、透過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使受害人因肇事逃逸車、未投保、或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如失竊車)、或無須投保動力車輛(如農用車、拼裝車等),而不能申請保險金且未獲得賠償義務人賠償者,可申請補償金而獲得基本保障。車輛發生肇事後,若無投保強制險,肇事者除需背負龐大賠償金問題,又會被公路監理機關開肇事未投保強制險之罰單。若保險契約未維持有效(曾中斷),汽機車所有人為警察舉發交通違規後,雖馬上辦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為汽車者,仍會被處分新台幣3,000元以上至15,000元以下罰鍰;為機車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未投保汽(機)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
非車主辦過戶 雙證件不可少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六條規定,以個人名義委託他人辦理過戶手續,除繳驗買賣雙方第一證件身分證正本,應另繳驗買賣雙方有效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作為第二證明文件,以及代辦人身分證,才可辦理。為保障人民權益,防止因身份證件遺失,在車主來不及補發及報失時,被有心人利用空窗期間,不法將車籍過戶他人,或別人車輛過戶至自己名下等情況,因此各監理所站必須核對您的雙身份證件及代辦人員的身份証的正本,才完成核對身份資料的步驟。即使是至親如父母、子女、夫妻代為辦理車輛過戶,仍須依上述規定辦理,切勿以為是親人代辦,拿戶籍名簿証明代替第二證件,至監理所不能辦理時徒增困擾,浪費您寶貴的時間。
遵循速限 確保安全
十次車禍九次快,不要因為個人短暫的刺激與快感,而造成自身及無辜第三者的傷害,更導致好幾個家庭的破碎與哀傷。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處新臺幣3,000~6,000元罰緩;若超速60公里以上者,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將依級距處以罰鍰,最高可處新臺幣24,000元,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另若2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新臺幣30,000~90,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費平主持的「佳音Free Night 城市自由行」節目,每週一至五18:05-19:00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