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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開車

樂極生悲

 

 

適量的喝酒讓人放鬆,過量的喝酒讓人神智不清,喝了酒,人的反應往往會變慢,甚至會變得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這時候如果開車上路,到底會有什麼樣的危險呢?就讓阿宏律師來談談,酒後開車樂極生悲的法律風險。

第一種狀況:

酒後駕駛汽車碰到警察臨檢時

警察會要求駕駛人呼氣檢測酒精濃度,如果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到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0.03%)時,警察就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罰單,處罰駕駛人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立刻禁止駕駛,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之後酒駕的駕駛人,還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如果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不是只有罰錢了事,而是屬於『刑法公共危險罪』,最高可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當場就會被警察逮補移送到地檢署偵辦,如果是在夜晚被臨檢,為了避免夜間偵訊,可能要在拘留室睡一個晚上,隔天早上開完庭才有可能離開。

第二種狀況:

酒後駕駛汽車發生事故時

如果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而且有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時,(致死亡者,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比起沒有酒駕的刑責,最高刑度重了5倍以上。

另外在交通事故的肇事責任判斷上,也會認為酒駕的人理虧,一般說來,在民事賠償的訴訟的賠償金額,也會比起沒有酒駕的人要賠得多。有人也許會僥倖的說,我們的汽車有保險所以不用擔心,但是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時,因為已經屬於犯罪行為,車主或駕駛人原本投保的意外險或第三人責任險大多是不會理賠的。

所以酒後絕對不開車,甚至要阻止你朋友開車,因為萬一發生車禍可能讓駕駛人以及被害人家庭破碎,不但要吃上刑事官司,更有可能要賠償超過千萬元。就算沒有發生事故,被警察臨檢,是要面對罰錢或坐牢的處分。酒後駕車的法律代價是我們無法承受的,未來就讓我們快快樂樂的喝酒聚餐,穩穩當當的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回家吧。

註解:因過失致人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選自麗紅、阿宏律師《溫馨傳真情 生活法律一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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