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法律補給站
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難題,讓法律常識小百科助你一臂之力
需要更多的安慰,
才能防止遺憾的發生!
新聞中驚見有10歲女童受刺傷入醫院,持刀的人竟是一位高中生,他說因為曾經被霸凌,所以隨機動手傷人…。
社會的角落裡,還有多少被霸凌的人,卻不知道找誰求助?當他們累積的情緒爆發,讓報復或是隨機傷人的事件層出不窮,究竟如何才能停止這樣令人遺憾的事件繼續發生?
記憶中,我在小學的時候,有一天回家的路上,碰到一群人,有一位橫眉豎目的混混(印象中,這個人大概是高中年紀),把我攔下來,要我把身上的錢拿出來,一塊錢也不能藏,他是勒索大王…,當時我身上好像有10塊錢,我很緊張與害怕,幸好同學經過替我解圍,所以就放過我了。
這件事我沒有跟我的父母親說,也不知道怎麼說?當時難過,沒有能力保護自己,也曾有過想要讓對方『好看』…,之後遠遠看到這個人,我就只能繞路離開……
有人會覺得這是小事,對,我就是刻意拿這樣的『小霸凌』來比喻,這麼小的霸凌事件,都會讓當時小學二年級的我感到極孤單、無助、害怕、痛苦、憤怒…,而且一直深刻的印在我的心裡。那麼那些持續遭受到語言暴力、肢體暴力或團體暴力的孩子們,心情的痛苦早已遠超過我們的想像!
當霸凌的壓力持續無情的累積在任何人身上,除非有適當紓壓的管道,或是有人主動的關心,難保不會產生『復仇』的行動?不管被害人是『罪有應得』還是『無辜受害』,最好都不要再發生。
我深知道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因為『復仇』就是把一切豁出去,要對方好看,理智上就算知道所做的事情是犯罪,如果情緒綁架了理智,法律條文也只能對他秋後算帳了。
如果我們可以多注意身旁孩子或同學們,臉上是不是突然失去了笑容?害怕不敢出門?給他一點關心與支持,讓他感受到你的在意,相信會減少一些復仇的心,多一點理智的可能。看到同學被霸凌,如果能夠伸出友誼的手,就算不敢當場去幫助他,至少安慰他或找師長協助,也許不會讓事情更惡化。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滅星星之火易,消熊熊之火難。
願以更多的安慰來滅這星星之火。
(文:恩典法律事務所 蘇家宏律師。麗紅、蘇家宏律師「溫馨傳真情 生活法律一點通」節目,每週三09:05-10:00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