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災民走出創傷
另一方面,對於身邊關心個案的親友或救災人員,也可以藉著以下幾種方式來幫助個案度過生命中的這個難關:
1、接納情緒:接納個案的情緒,他/她可以在我們面前表達內心的害怕、生氣及哀傷,不必為了有這樣的情緒而感到羞恥,並且我們要避免因為過度使用安慰的話語而壓抑了個案的情緒表達,例如:「能活著就是不幸中的大幸了」、「不要想太多,事情已經過了」,或者「人死不能復生,你要節哀順變」等,因為這些外表上是安慰的話語,在個案聽起來有可能變成責備的意思,讓他/她覺得自己有情緒是不應該的,是不被別人接納的。
因為當人經歷了嚴重的創傷時,內心的情緒是非常強烈的,這些情緒無法立刻被消化吸收而成為記憶的一部份,因此藉著傾訴將情緒重新作一番整理,這是每個人都會有的反應,也是應該要被接納與包容的。
2、不硬逼將事情說清楚:有時我們會陷入另一個極端,就是既然要傾聽,那麼就要個案將整個災難發生的過程巨細靡遺地說清楚,因為我們希望他能趕快整理好自己的情緒以便重新站起來。當個案再一次回顧災難發生的過程時,這往往會觸動他/她內心最深的痛苦,若是個案還沒有準備好去堅強地面對,我們也千萬不要強逼他/她一定要把整個過程描述清楚,畢竟我們是在作心理輔導,而不是像警方在辦案。
3、耐心陪伴:面對強烈的傷痛,我們要有耐心地陪伴個案一起走出來,因為連個案自己也不曉得還要多久才能完全恢復。或許會有一段時間個案的情況一點都沒有好轉的跡象,但是耐心陪伴一定會逐漸產生效果。定時的問候或探訪,可以讓個案知道自己並不孤單,自己是受到珍惜和重視的,進而個案才能重建對關係(relationship)的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