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
費平 (「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節目主持人)
新制上路 胎紋不足最高罰6千
7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針對輪胎胎紋深度不符,從原先最高罰1200元,提高最高罰6000元,國道警察更是加強取締,會在交流道不定時設置臨檢站,取締違規胎紋不足的車輛。鑑於高速公路爆胎事故頻傳,國道警察加強取締,除了檢查輪胎縫有沒有異物,更要揪出不合格的危險輪胎。如:胎紋太淺,與輪胎上1.6毫米高的指示點磨到平行,或是輪胎皮已經脫落,都會使得輪胎失去抓地力,不僅影響自己的行車安全,還會波及其他用路人。從原本最高罰1200元,提高為6000元,還可連續開罰。
輪胎年限也很重要,輪胎上4個數字,就是出產日期。例如:輪胎上的5009,前面2碼50為週數,後面2碼09為年份,代表這輪胎是2009年第50週出產的,一般建議輪胎出產5年,就要更換。但萬一在國道上真的碰上爆胎,別緊張,請記住「二不一要」口訣。「不要踩煞車、不要踩油門,鬆開油門,腳不要動作,一要一要就是,請各為要緊握方向盤。」安全停妥事故車後,駕駛放置故障標誌,得站在車輛上游的護欄外,才能保護自身安全,避免二次傷害。
重視孩童交通安全
計程車提供兒童汽座
臺灣兒科醫學會資料顯示,幼童在沒有乘坐安全座椅的情況下,交通事故死傷風險較正確使用者高出8倍以上,若車輛以時速40公里前進,一旦發生正面撞擊,慣性作用會產生相當於300公斤的衝擊力,遠遠超過我們手臂能阻擋承受的力量。北市衛生局為因應此類狀況,今年擴大媒合民間機構,異業合作兒童汽座與計程車,共提供120台汽座給幼童乘搭計程車使用。衛生局長黃世傑表示,雖我國法規訂定設置兒童安全座椅的族群中,不包含計程車輛等營利車種,但韓、日或歐美地區,若是搭乘計程車沒有自備兒童安全座椅,被拒載機率相當高,可見國外重視兒童交安,不分車種,一同守護幼童的安全。
交通法律規定,年齡在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者,應安置於車輛後座之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年齡在4歲以下,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之幼童,應將之安置於安全椅,予以束縛或定位。年齡逾4歲至12歲以下,或體重逾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之兒童,應乘坐於車輛後座並妥適使用安全帶。北市衛生局呼籲,希望民間業者一同重視這個議題,降低兒童交通事故發生率。
(費平主持的「佳音Free Night城市自由行」,每週一至五18:05-19:00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