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朋友可能都有過共同的經驗,那就是到不熟悉的修車廠修車被敲竹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審查通過「汽車維修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修正案」及「汽車維修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保障您的消費權益,讓您修車不用再擔心當冤大頭囉!
不可不知的權益:
(一)根據規定,修車業者一定要在契約中明定收費上限,不可任意變更價格。
包括汽車維修訂金、零件價格、服務費、拖吊費、估價費等,均不得超過業者公告在維修場所的價格。
(二)維修過程中,業者若發現車輛有其他損害或應更換的零件,必須立即告知
消費者,不得收取非約定費用或留置車輛。
若臨時增加費用或需變更已選定廠牌的零配件,也要先徵詢消費者意願。同時,業者有義務明確告知消費者,所更換的零配件是正廠或其他同級品,且零配件應是有效的新品,不得為盜贓遺失物。
(三)車輛維修完成後,業者須提供保證書及品質擔保,若在一定期間或一定里程
數內發生同樣故障,業者應免費重新修理。
當然,交車前您也可以要求業者針對維修項目進行檢測或路試,確認是否完全修復。
最後,修車時為避免修車廠一拖再拖,拿不到車,消保會提醒消費者,一定要與業者明確約定交車時間,倘若業者無法在約定期限交車,消費者可要求業者提供代步車,或請其按日補償不低於維修車輛同級車租車費用的50%,作為交通費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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