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個很陽剛的女孩,以為女生都要嬌滴滴,所以不喜歡做女生。直到讀了很多歷史故事,才知道,無論男生女生,都可以勇敢、堅毅,一個人的柔弱,無關乎性別,而在於我們面對事情的態度。
不曉得是否為了這個緣故,我從小不愛太女性味的玩具,只要是女生喜歡的東西,我幾乎不碰。所以,我不跳繩,我跳牆,我不踢毽子,我玩官兵抓強盜,我不玩洋娃娃,我玩彈弓玩彈珠。
我覺得金髮碧眼的洋娃娃好肉麻、好虛假,甚至帶點詭異,跑船的舅舅問我要不要從日本帶一個?我拼命搖頭。
尤其是那種軟綿綿的布娃娃,在我記憶裡,一個也沒有,可能是他們讓我聯想到愛哭的小妹,到哪裡都黏著我的二妹。
於是,當妹妹跟絨毛小熊一起睡覺,當同學說著她愛極了的布娃娃,我沒有可以互通的話題。不能理解,到了外婆家,沒有了布娃娃,就睡不著覺的感覺。
大概是到了我結婚、生了大樂之後,這種嫌棄洋娃娃的心理才稍稍變淡。
因為大樂超級喜歡各式的絨毛玩具,尤其喜歡動物造型,我經常要為了他跑遍各地,買特大號豆豆龍,找可愛的噴火龍、綠色的大青蛙、大揹小的烏龜家族…,他的房間角落,或站或臥,到處都是玩偶。
小慧也不輸給她哥哥,專門蒐集各國不同服飾的洋娃娃,我每次出國旅行,問她想要甚麼禮物?她的答案永遠都是民俗娃娃。於是,一、二十年下來,她擁有了一整櫃的洋娃娃。
當我旅行到了美國,大妹帶我逛跳蚤市場,我一眼看中了紫色的貓頭鷹,絨毛的,十元美金,挺便宜的。他們邊說顏色多怪異,我邊把貓頭鷹抱在懷裡,說也奇怪,竟然有了一種異樣的感覺,是一種溫暖,於他,是一種安全吧!好像紫貓頭鷹在外流浪很久,終於找到了家。
我接納了他,成為絨毛貓頭鷹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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