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納不同風格
少有人說話時存著噁心,故意讓對方難堪的。只因風格不同,人的態度、語氣、和用詞,難免造成他人的誤解與錯誤詮釋。因此,「表達感受」是釐清人際誤會的重要方式,我們不能拒絕使用這個權利。
但要注意,表達感受並不同於對他人怪罪指責。因為,「請求對方理解自己情緒困擾的原因」,與「責備對方該為自己的情緒困擾負責」,是兩回事。
表達感受時,要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善意。知道自己表達的原因,不在把改善關係的責任丟給對方,而在讓對方知道,自己有一種感覺,雖然這樣的感覺可能不對。
同時,我們還要學習區分,究竟是他人的態度與說話方式讓我們不適應,還是他人的說話內容讓我們難以接受。
通常,「態度與方式」牽涉到個人的社交風格,例如說話太嚴肅、太快、太直接…等等,以上種種是無涉對錯的,我們不能要求別人為我們改變他的風格。
因此,如果我們的情緒來自於對他人風格的不適應,我們就要有心理準備,即便表達了感受,他人還是無法為我們改變的。但若對方的「話語內容」,或他人對我們的要求與期待,讓我們難受時,那我們就要勇於表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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