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世界大不同
快速取得招募函
居家照護免心煩!
為協助解決國內缺乏的家庭照護人力缺口,政府採取補充性原則開放引進外籍家庭看護工,以協助家庭照護工作,雇主經核准取得招募許可函後,即可引進外籍家庭看護工,來臺從事照護工作。
為使家庭類雇主能快速取得招募許可函,勞動部提醒雇主,於申請初次招募外國人時,應注意申請資料及文件是否齊備。
雇主申請外籍看護常見退補件原因
勞動部表示,經統計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招募申請案,主要退補件原因,包括未完成長照中心推介程序作業約占32%、原聘僱外國人未出國或完成轉換雇主程序及未檢還遞補函約占24%、欠繳就業安定費用或誤繳審查費用約占14%等。
雇主申請前應確認應備程序及文件
勞動部說明,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2條之1規定,雇主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醫療機構,申請被看護者的專業評估,並至所在地的縣(市)政府長期照護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有正當理由無法滿足照顧需求而未能推介成功者,雇主即可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因此雇主送件前應確認推介程序已完成。
另,如被看護者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前應確認該外國人已出國或由其他雇主完成接續聘僱申請作業,又雇主如果已經取得遞補招募函,再申請初次招募函時,應同時檢還遞補招募函,並如期繳納就業安定費及審查費,以避免無法順利取得招募許可,影響後續引進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期程。
順利申請好安心
為避免雇主因申請案件遭退件,要求補正而延後取得招募許可的時間,致影響原先安排的照護計畫,勞動部提醒,雇主申請前,務必確認申請書表是否完整填寫及檢查各項應備文件,並留意是否有雇主常見的退件補正原因,如此才可快速取得招募函。
雇主對於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有疑義時,除可就近洽地方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助外,亦可撥打勞動部服務電話02-89956000洽詢。另外,有關外籍家庭看護工招募許可相關法令及申請進度查詢等,都可隨時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 www.wda.gov.tw )查詢喔!
(麗紅「溫情一線牽 世界大不同」,每週五09:05-10:00首播、週二20:00-21:00重播) |